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监理 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和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长沙中建城投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 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高铁新城片区
2.3 建设规模:包括高铁新城片区内高塘坪路、金桂路、中轴大道、东四线、黄江大道、上湾路、杜家坪路、湘府东路、老城区湘府西路等相应管廊工程及高铁新城总控中心、京珠辅道分控中心及湘府西路分控中心内的信息化监控及报警系统工程。
2.4 工程造价: 约27000万元
2.5 资金来源: 自筹和银行贷款
2.6 监理服务期: 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范围内项目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至项目供货并配合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的监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并完成项目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必要的内外部关系协调工作)。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直到工程质量保证期结束为止。项目工期约24个月,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7 监理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8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2.9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沙市地下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并完成项目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必要的内外部关系协调工作,包括高铁新城片区内高塘坪路、金桂路、中轴大道、东四线、黄江大道、上湾路、杜家坪路、湘府东路、老城区湘府西路等相应管廊工程及高铁新城总控中心、京珠辅道分控中心及湘府西路分控中心内的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监控与报警系统网络传输等的接口设计、设计联络、设备生产、工厂试验、出厂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交货、安装督导、安装验收、系统调试与试验、功能验收、系统验收、系统试运行、预验收、最终验收、人员培训、随机附件和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具体内容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2.10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1其它: /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中国电子企业协会核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或具有由国家和信息工业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为项目投资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监控系统工程监理业绩或合同中具有包含电子智能化、计算机网络、周界防范系统、智慧城市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城市地铁/城铁指挥调度系统、4G多媒体调度系统等二种(含二种)以上相关系统工程入围监理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至少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4 人、监理员 6 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除外),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国电子企业协会核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信息技术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中国电子企业协会核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3.4.3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监理合同、项目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文件,有效时间以项目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文件上的验收日期为准。监理合同、项目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文件未体现项目投资额的,应附具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的项目投资额证明文件。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5.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5.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5.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提交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7 年11月13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7 年11月17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12月8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