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肿瘤防治中心机房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湘发改社会{2022}869号,项目业主为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栋3层肿瘤防治业务用房,项目总投资为1366万,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肿瘤防治中心机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1.2.3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选址南华医院院内、现有放疗中心东侧,新建一栋3层肿瘤防治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676.11m2,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及室外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366万元;
1.3 工期要求:1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140☑天(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肿瘤防治中心机房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1.5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设计以及深化专业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可由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2.10 其他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列入异常名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投标人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11月25日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09:00。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由于现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营造健康安全的交易环境。投标人均须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绿色)。未佩戴口罩,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入场。凡从中高风险地区往(返)衡阳的人员,一律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进场参与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单位严格遵守衡阳市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现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详见:http://ggzy.hengyang.gov.cn/),凡不遵守规定的投标人谢绝进场。
招 标 人: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地 址:衡阳市珠晖区东风南路336号;
联 系 人:乐先生;
电 话:0734-839900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创新中心A座24楼2406-2407室;
联 系 人:阳镇宇(项目负责人)、欧缘;
电 话:18107471390。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注:各投标人,如需参与投标,请使用CA证书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