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 已由 发改基础[2013]120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
2.3 建设规模:全线25个车站,建筑面积共计约144659平方米,共分6个标段:
第一标段:山塘站、洋湖湿地站、洋湖新城站、阳光站共四个车站;建筑面积共计约23855平方米,投资估算约4293万元。
第二标段:中南大学站、阜埠河站、灵官渡站、侯家塘站(3号线站台)、东塘站共五个车站;建筑面积共计约32347平方米,投资估算约5822万元。
第三标段:桂花公园站、阿弥岭站、朝阳村站、长沙火车站共四个车站;建筑面积共计约25628平方米,投资估算约4613万元。
第四标段:烈士公园东站、丝茅冲站、四方坪站、雅雀湖站共四个车站;建筑面积共计约22023平方米,投资估算约3964万元。
第五标段:长沙大学站、月湖公园北站、湘龙站、星沙站共四个车站;建筑面积共计约23149平方米,投资估算约4166万元。
第六标段:松雅湖(南)站(原松雅湖南站)、星沙文体中心站、螺丝塘站(原黄兴大道站)、广生站共四个车站。建筑面积共计约17655平方米,投资估算约3177万元。
2.5 工期要求:本工程暂定工期13个月,计划于2017年10月20日开工,2018年11月20日竣工。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6 质量要求: (1)永久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2)临时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2.7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车站公共区(含运营开通后必须投入使用的公共通道)(墙、地、顶、柱)装修工程;光源及照明灯具;广告灯箱、导向标识、自助设备(ATM机、广告查询机、图书机、安检设备、空气净化器)等的排管布线;车站公共区卫生间装修工程、站内附属设施(地面疏散标识、垃圾桶、座椅等)采购与安装;栏杆扶手、客服中心等的装修工程;车站公共区范围内的防火卷帘门、防盗卷帘门的设备采购和安装及其电源排管布线;与各系统专业的收口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1 其他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六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则招标控制价高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它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同一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可以参加不同标段的投标。
若以非第一中标候选人获得了替补中标资格的,当投标报价总价高于本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总价时,应承诺以本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总价,作为本项目的替补中标价,分项单价按相应比例调整。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4企业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 (入围工程业绩较类似项目经历在时间和规模上可适当放宽)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1、3、4、5、6标段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2 人、质量员 1 人,2标段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2 人、安全员 2 人、质量员 1 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 壹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相同职位承担过一个(含)以上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轨道交通车站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不含住宅装修)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的 高级(含) 及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 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 ”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1)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标段: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第三标段: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第四标段: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第五标段: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第六标段: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请投标人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 年 10 月 11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 年 10 月18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可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 电子招投标系统V4.3.0(施工投标版)2017-08-03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
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造价师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82(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录入并可登陆查询,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记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9.3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时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622
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