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为确保区行政中心正常运转,老政府大院及二宿舍小区、招待所宿舍和由我中心管理的部分老机关院落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对以上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水电、零星维修改造等维修维护服务进行采购。
二、相关标准:
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 服务时间:壹年。
1.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机关事务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2 付款方式:凭开具的税务发票支付结算价格97%,余款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2.3 结算方式:
(1)零星维修结算书由施工单位每季报一次,交由望城区财政局政府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算造价=经审核的结算工程费×(1-投标单位优惠率);
(2)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望城区财政局政府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审核的为准。
(3)工程结算总金额不能超过招标预算总价(?300万元)。
五、服务标准:
见采购需求。
六、验收标准:
1、本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2、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由承包人承担其责任与义务。
七、其他要求:
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