赧水隆回县白沙湾-澄水河段治理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赧水隆回县白沙湾-澄水河段治理工程项目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法规【202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回县河湖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隆回县河湖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赧水隆回县白沙湾-澄水河段治理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赧水隆回县白沙湾-澄水河段治理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湖南省隆回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
赧水隆回县白沙湾-澄水河段治理工程位于湖南省隆回县城赧水左岸,自白沙湾大桥沿赧水而下经曾家坟山、白沙湾、澄水刘家至帝豪湾小区下游,规划新建堤防2102米,岸坡防护130米,治理长度达2.232Km。赧水隆回县白沙湾-澄水河段治理工程级别为Ⅳ等,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降雨24小时排干,主要建筑物等级为4级。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赧水隆回县白沙湾-澄水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中的主体工程、附属工程、机电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等全部工程从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全过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招标规模约280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26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8月24日。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标 准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 定“合格及以上”的标准。
(4)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7 其他要求: /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设计: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 (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正式员工。近□3/■5/□8/年内(指/ 年月~/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合同金额≥1960万元的河道治理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上指工程投资金额)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水利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 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执业(或注册)资格证,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A)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水利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 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水利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员工。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水利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 2个。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湘水办〔2017〕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 号) ,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前期参与本项目咨询或设计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2年 11月 24日起至2022年12月01日23:59时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shaoyang.gov.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人须先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shaoyang.gov.cn/)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 CA 证书后, 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shaoyang.gov.cn/) 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82210016)。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shaoyang.gov.cn/) 网上发布,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5.1 需要递交投标担保: 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间,下同) 2022年 12月16日9:30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shaoyang.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 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http://ggzy.shaoyang.gov.c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设置网上开标席位/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ggzy.hunan.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隆回县水利局,电话: 0739-8232673。
(1)招 标 人:隆回县河湖事务中心
地 址: 隆回县花门街道桃洪西路3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3787397952
传 真: /
(2)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12楼
联 系 人:张爱军(项目负责人) 金清源
电 话:13667318449
传 真:0731-84169656
电子邮件:3950399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