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求
1、本项目要求近叁年至少承担过三个类似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
2、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8人(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中测绘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1人,水文地质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1人,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
3、本项目要求项目团队驻场实地踏勘调查时间不少于70天,项目负责人驻场实地考察时间不少于30天。
★以上三项要求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证明材料(附团队成员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及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工作任务
本次勘查工作主要任务如下:
1、基本查明勘查区地层层位的岩性、厚度、产状,研究其分布规律及控矿作用。
2、基本查明区内主要褶皱与断裂构造的数量、性质、规模、产状、分布和相互关系,研究其对矿体的破坏作用。
3、基本查明矿床风化层的深度、风化程度、分布范围、风化物的种类、 物理性能、风化作用对开采的影响。研究风化层与矿体的关系。
4、基本查明覆盖层的分布规律、厚度变化。研究覆盖层的种类、物理性能、矿物成分、化学成分及胶结程度。
5、基本查明矿体的分布范围、数量、规模、产状、形态特征及其分布规律;基本查明矿体的岩性、矿物组成、矿石类型及赋存规律;基本查明矿体中的夹石、顶底板围岩的岩性、厚度、分布范围。
6、基本查明矿石的结构、构造、矿物成分、主要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基本查明矿石中有害物质的种类、形态、大小、数量、分布规律。基本查明矿石质量沿走向、倾向及厚度上的变化特征,划分矿石自然类型;评价矿石的放射性水平;基本查明主要矿石类型的加工技术性能。
7、基本查明勘查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开采技术条件。
8、基本查明覆盖层、风化层、夹石(层)可综合利用情况,对区内建筑用砂岩矿资源量进行估算,为采矿权设置及后续矿山开发设计提供地质依据。
勘查范围
勘查区位于宁乡市城东南方向50 km处的道林镇靳水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2°43′24″~112°43′54″,北纬27°57′49″~27°58′04″,面积为0.3251km2,其拐点坐标见表1-1。
勘查区南面为银田镇,西面为大屯营,西北面为花明楼镇,北面为莲花镇,东面鹤岭镇,区内有乡村公路与省道G354国道相通,交通较便利(图1-1)。
实物工作量
本次勘查设计的主要实物工作量有1:2000地形测量2.0km2,1:2000地质测量2.0km2,1:1000地质剖面测量1.5km,1:5000水、工、环地质测量2.0km2,槽探500m3,钻探1240m,化学分析样70件,物理性能测试样70件,岩矿鉴定6件,碱活性样12件。见表7-1。
工 作 项 目 | 工作量 | 备 注 |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
控制测量 GPS E级网 | 点 | 5 | |
1:2000地形测绘 | km2 | 2.00 | |
1∶5000水、工、环地质测量 | km2 | 2.00 | |
1:1000地质剖面测量 | Km | 1.50 | |
1:2000地质正测 | km2 | 2.00 | |
勘探线剖面测量 | Km | 2.9 | |
工程点测量 | 点 | 22 | |
槽探 | m3 | 500 | |
钻探 | m | 1240 | 15孔 |
岩矿鉴定样 | 件 | 6 | |
化学分析 | 件 | 70 | 硫酸盐及硫化物 |
化学全分析样 | 样 | 22 | SiO2,Al2O3,Fe2O3,CaO,MgO,K2O,Na2O,P2O3,TiO2,SO3,Cl,烧失量(LOI) |
岩石的物性分析样 | 组 | 70 | 抗压强度(水饱和度)、坚固性(质量损失)、压碎指标、表观密度、碱活性 |
碱集料反应样 | 件 | 12 | |
有毒有害重金属分析 | 件 | 3 | 分析元素为铬、汞、砷、铊、锰、铅、镉 |
塑性指数 | 组 | 10 | 覆盖层综合利用分析 |
水质分析样 | 件 | 2 | |
矿产地质钻探编录 | m | 1240 | |
槽探编录 | m | 167 | |
刻槽样(5-8岩石) | m | 10 | |
岩心样 | m | 60 | |
岩矿心保管 | m | 992 | |
报告编写 | 份 | 1 | |
本项目最终实物工作量根据项目现场具体情况及采购人要求完成,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
二、相关标准:1、《固体矿产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
2、《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建筑用石料类》(DZ/T0341-2020)
3、《建设用砂》(GB/T14684-2022) ;
4、《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22);
5、《固体矿产勘查原始资料编录规程》(DZ/T0078-2015);
6、《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GB12719-2021);
7、《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DZ/T 0033-2020);
8、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16);
9、《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18341-2021);
10、《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规程》GB/T14912-2017;
11、国家标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
12、《地质矿产试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D2/T0130-2015)。
1、中标人编制的成果资料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的相关规定要求;
(2)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16)和《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GB12719-2021)的相关规定要求;
(3)《地质矿产试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D2/T0130-2015)的相关规定要求;
(4)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勘查、资源量评审要求(试行);
(5)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和法规、各有关主管部门对本项目报告的审批意见与文件的要求。
2、具体提交的成果资料
《湖南省宁乡市凤形山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勘查报告》。
双方合同约定
五、服务标准:1、中标人编制的成果资料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的相关规定要求;
(2)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16)和《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GB12719-2021)的相关规定要求;
(3)《地质矿产试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D2/T0130-2015)的相关规定要求;
(4)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勘查、资源量评审要求(试行);
(5)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和法规、各有关主管部门对本项目报告的审批意见与文件的要求。
2、具体提交的成果资料
《湖南省宁乡市凤形山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勘查报告》。
六、验收标准:1、中标人勘查工作完成后需报请采购人向长沙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申请进行野外验收,验收后方可进行报告的编制工作。
2、所要求的资料、文档等按规定移交完毕。
七、其他要求:1、付款方式
付款人:宁乡市自然资源局
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2、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野外工作,完成野外工作后一个月内提交野外验收申请。在矿权范围核查申请通过之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勘查报告。
3、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人员的工资、补贴、食宿、交通、社保、保险、管理费、财务费、税费、利润、疫情防控物资费等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服务实施中发现存在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中标单位应遵守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在项目实施期间造成的人身与财物安全事故和损失,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费,代理服务费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计取。
6、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