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沙县星沙学校(长沙卫生职院星沙校区)改扩建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2-05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工程设计服务 | 长沙县星沙学校(长沙卫生职院星沙校区)改扩建项目设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 | 项 | 941776 | 941776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注: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08月至2022年10月。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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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县教育局 |
联系人:朱云光 |
电 话:0731-84017466 |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黄小溪、肖薇、肖洪锋 |
电 话:0731-85252066 |
地 址:长沙县星沙镇东六路266号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写字楼403室 |
2022 年11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