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补探补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补探补测项目招标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4】347号文批复,招标人为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及测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补探补测项目招标;
2、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城区;
3、项目概况:1对长沙市城区(包括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的所有地下管线(即排水、电力和过境工业管线)数据不准确或没有数据的进行补探补测,其中排水6680公里,电力1793公里,过境工业管线660公里,总体工作量约为9133Km。2对新建成片区、新建市政道路、原长沙外围区域(如含浦片区、大河西先导区等部分区域)存在管线的区域(约20平方公里)进行带状地形图测量,并提交1/500(城市核心区)、1/1000(城市外围区)数字地形图,工作量约为20Km2。3项目总投资约2200万元;
4、资金来源:市财政投资;
5、质量要求:达到《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和《长沙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要求,方可验收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一:雨花区现有管线补探补测(共2109公里,排水1680公里,电力429公里);
标段二:芙蓉区现有管线补探补测、工业管线探测(共1600公里,排水740公里,电力200公里,工业管线约660公里);
标段三:岳麓区现有管线补探补测(共2608公里,排水2030公里,电力578公里);
标段四:开福区现有管线补探补测(共1776公里,排水1400公里,电力376公里);
标段五:天心区现有管线补探补测(共1040公里,排水830公里,电力210公里);
标段六: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数字地形图补测;
7、计划工期:标段一至五(管线补测补绘部分):从业主下达进场通知之日起自300个日历天内交付全部成果;标段六(带状地形图测量部分):从业主下达进场通知之日起自90个日历天内交付全部成果。所有标段的测量及后续服务进度应满足本工程建设进度的要求;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标段一至标段五: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
2、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含有地下管线)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或地质勘察类专业高级职称,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勘察、设计单位,其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城市市级以上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上注明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地下管线探测工程业绩;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一个及以上的地下管线探测工程业绩。(要求提供合同书(原件)及有关专业部门对成果的评审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5、省外企业须到湖南省住建厅办理入湘登记证(按湘建建[2012]92号文规定,报名时须提交)且省外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单位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标段六: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
2、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含地形测量);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证和测绘高级工程师,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勘察、设计单位,其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城市市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上注明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10平方公里以上的地形测绘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一个1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地形测绘项目业绩(要求提供合同书(原件)及有关专业部门对成果的评审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5、省外企业须到湖南省住建厅办理入湘登记证(按湘建建[2012]92号文规定,报名时须提交)且省外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单位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注:六个标段同时开标、评标。为确保该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每个投标人允许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则由该投标人选择工程造价较大的标段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放弃在其它项目中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四、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第六章。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9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每个标段均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标段名称(如简称:雨花区补探补测)。
八、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1月2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九、探测及测量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人是否中标,都不给予投标费用补偿。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