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程信息>长沙市中心医院:零星维修维护改造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中心医院:零星维修维护改造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日期: 2022-11-22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沙市中心医院零星维修维护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位于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北院(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长沙市开福区长春巷1号)

3.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北院(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长沙市开福区长春巷1号)内单项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维护改造签订维修合同。按质按量如期完成指定的维修改造施工任务。

4.维修实施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5.最高投标限价:3,000,000.00元/年,三年共计9,000,000.00元。

二、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5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智能建筑工程验收规范》 GB50339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0版) GB 50204-200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 52-2006其他及相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与规范除非另有规定,日常维修应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拟定方案后再进行维修。工程维修的规范和标准包括上述内容但不限于此,如遇遗漏所需项目实施的工程规范,应征得采购人同意,补充规范以满足合同要求。原则上没有国家标准、规范的,适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行业标准、规范的,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采购人供应商提出维修技术要求,供应商提出维修工艺,经采购人批准后实施。

三、项目维修服务人员要求

(一)组织架构

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成立相应的维修服务项目部,配备固定的人员,服从采购人管理,并设置以下人员

1)项目经理1人,负责管理维修人员及采购人协调;

2)维修人员的能力须满足采购人要求,常驻4名维修人员在采购人指定地点。

3)维修人员常驻维修服务部,7*24小时服务制。

(二)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1人)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全面、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生产、安全、技术及项目管理等,在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施工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

3)及时接收采购人提报的故障并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确认、维修故障,对作业过程中的问题、困难进行收集整理。

4)对作业人员进行系统的管理,规划施工计划、安排施工作业人员、管理施工进度。

5)根据采购人需求随时待命,及时响应采购人的维修需求。

2.维修人员(常驻4人)

1)负责采购人零星维修项目的维修及现场作业施工,其中须包含但不限于管道工、水电工、电焊工、泥工、架子工、木工,油漆工及普工等。

2)维修人员根据作业内容应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如: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焊工证等。

3)维修人员常驻维修服务部,7*24小时服务制。

4)维修人员与供应商的劳务关系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于工器具、材料、备件及耗材要求

(一)工器具

1.供应商应配备满足生产的全部工器具,所有设备、工器具、通讯工具、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具等由供应商自行解决。未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者,不允许参与生产维修。

2.供应商应对所有参与该项目的维修人员和班组,配备个人工器具和班组工器具,每位维修工配备工具包括及个人常用工器具。

3.原则上不得借用采购人的工器具。

(二)材料及备件

1.维修过程中所有材料均由供应提供满足采购人需求

2.供应商在项目维修前应向采购人提交材料一览表,一览表包括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出产厂家,一览表由采购人进行审核。

3.对于维修换下的废旧备件和材料,在维修结束后,供应商应及时派人回收到采购人规定的位置,使用和报废,双方都应详细记录。

4.在维修的过程中针对同类产品及备品逐步统一规格型号,把非标准件逐步更换为标准件。

5.项目维修时所使用的材料、配件等需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6.项目维修时所用主要材料、配件的型号、技术规格均需得到采购人认可,如因产品更新淘汰无法购买到与原件同规格型号的产品而需使用更新换代的替代品时,应报采购人同意并提交样品。

7.所使用的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并且施工完毕后,由采购人确认所验证的材料切实使用在相关的维修工程中。

8.凡是不符合要求或未按程序经采购人对应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供应商须负责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损失。

9.凡经采购人监督检查发现备件、材料使用不符合要求,供应商应及时更换。

10.项目维修时所消耗的水电,由采购人承担;项目维修时所使用的易耗品,由供应商承担。

五、项目计价、计量、结算

(一)报价:项目计价以优惠率形式报价。

(二)供应商应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并根据企业自身的实力及项目的特点,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确定投标报价。

(三)计量方式计量依据为经采购人批准的维修方案及验收的工程量。

(四)结算方式

1.按照施工当期适用的《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和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配套的计价文件和同期长沙建设造价材料预算单价按实办理结算,如遇政策变动按照文件进行调整

2.按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的优惠承诺,以终审审定金额为计算基数。

3.工程结算终审后确定的金额按投标优惠率一次性付清。

六、作业流程与服务质量

1.采购人供应商下达作业通知,供应商按照甲方要求组织实施,服务项目完成后,由甲方相关部门和乙方共同验收,并核定服务项目的实际工作量,经终审核减优惠金额后进行结算付款。

2.供应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现行施工管理规定和其它技术规范、以及采购人的作业“通知”要求进行维修和改造施工服务,服从采购人的技术指导,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3.供应商在维修和改造施工服务时,应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文明施工,不得影响医院的正常生产。

4.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要求执行。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2.供应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按图施工,确保进度和质量,不得降低质量标准,不得随意更改材料和设计。如确需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变更签证手续。

3.供应商材料或设备(装置)应符合采购人需求,经采购人同意后进行施工

4.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施工过程要节约用水用电,减少资源浪费。不得损坏采购人任何设备和财物,若因供应商施工造成采购人的设施或财物损失,供应商须照价赔偿或无偿修复。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及时清理处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如有院方相关部门投诉,供应商负责全部后果并承担全部责任

5.搞好施工过程的安全措施,承担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相应后果和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供应商负责。

6.搞好施工过程的环境保护,进入采购人生产区域,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废气、废液或固体废弃物应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实施达标排放。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垃圾应与一般垃圾分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7.施工完毕后,供应商须修整和恢复施工场所周围的原貌,并向采购人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资料交接通过院内院外相关审计程序后进行工程结算。

8.所有项目,原则上由供应商自行组织施工服务。特殊或应急项目,确需第三方协作,供应商及时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将项目分包给有资质的第三方合作(协作)单位或个人实施,但必须以供应商的名义按程序办理一切手续并承担所有的责任。

9.供应商指定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全权处理本项目的一切服务事宜,包括突发、应急事宜。

10.对临时突发的抢修工作,供应商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书的要求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抢修人员应携带合适的工具、设备和材料到达维修现场。如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做到,每次给2000元的罚款,在工程造价中扣除。

11.供应商无条件做好与采购人及新进场公司的交接工作。

12.中标人负责甲方日常零星维修维护工具体要求如下:

12.1 泥工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医院科室地面、墙面瓷砖、室外路面小范围的补整;医院地面、楼板简单的漏水现象维修;医院吊顶(铝扣板、石膏板)简易的补整;医院排水管道简易的维修;对医院科室的面盆台下盆、抽水马桶出现脱落、松动现象予以维修固定;定期(半月一次)对医院各栋住院楼、门诊楼、行政办公楼楼顶杂物、落叶进行清理,确保屋面排水管地漏保持通畅;配合医院下水疏通人员对难以疏通管道进行协助;临时性配合医院突发检查及大的维修项目打杂工作。

12.2木工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医院所有木门、铝合金门、病房钢质门的维修;医院所有的内、外窗(木质、铝合金)类的维修;医院所有锁具的维修更换;医院所有的办公桌、椅、柜类、吧台的维修;医院所有五金类的维修;医院科室简易的开锁;医院科室挂件的安装,晾衣杆维修。

12.3 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严格执行,如遇政策变更要求,以最新的政策文件为准。

八、违约处理办法

1.供应商在工程中所用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材料经甲方检查,若发现并检验证实以次充好,除已使用部分立即拆除重新施工、已进场的该项材料全部退货外,供应商还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对使用不合格产品所造成的返工,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2.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工程的设计,因擅自变更而影响成本的增加或质量问题,其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二、相关标准

详见采购需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详见采购需求。



五、服务标准

详见采购需求。



六、验收标准

详见采购需求。



七、其他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欢迎来到知招标

注册时候即可享受

  • 免费招标查询
  • 设计单位查询
  • 跟踪招标项目
  • 精品项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