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路北延线(青竹湖路~望京大道段)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中青路北延线(青竹湖路~望京大道段)道路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5]481号文批复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长沙市工务局。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中青路北延线(青竹湖路~望京大道段)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2、招 标 人:长沙市工务局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长发改[2015]481号。
4、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5、建设规模:中青路北延线(青竹湖路~望京大道段)是长沙市城北地区的进出城快速大通道,全长约2.8公里,定位为城市快速路,主6辅6,规划控制宽度86m,近期实施46m主道,设计时速80km/h。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0000万元。
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包括各阶段的审查报批、施工、监理、检测及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管线综合、交通设施、景观绿化、亮化及附属设施设计等。
7、设计周期:65 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完成后2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为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市政主干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同时提供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初步设计批复原件;入围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规模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作为补充资料)。
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道路、桥梁专业)或公路与桥梁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参与本次投标的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在编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6年 3 月 1 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 3 月 5 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回单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帐,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帐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帐号,请注意保密。
4.2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帐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 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及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 月31 日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开标室,具体房间见二楼大屏幕。
九、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十、投标报价方式
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方式为优惠率报价。优惠率合理报价区间于开标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公示。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该项目招标文件经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