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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金龙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1-21
项目名称:
衡东县金龙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开标时间:
2022-12-13
项目预算:
2051.9万
招标人:
衡东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衡东县金龙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衡东县金龙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改批【2020166 号文、【202114号文;关于衡东县金龙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银矿冲矿井涌水(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的总投资概算批复、东发改概〔202251号,项目业主为衡东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衡东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1.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金龙矿矿区牛达冲溪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石岩嘴尾砂库环境综合整治,高塘冲尾砂库环境综合整治,甘溪镇石岗村矿井涌水治理(银矿冲废水处理站);2.矿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石岩嘴尾矿库右侧高陡边坡治理,金龙矿区塌陷区治理,高塘冲尾矿库治理;3.耕地污染生态修复工程:对矿区周边严格管控类耕地安全利用,场地平整及耕地修复2040亩,其中1145.17亩进行耕地流转和调整种植结构。4.矿区山地修复土地复垦工程:修复矿区土地面积4695亩(恢复林地);改造林区公路绿化9.7km;生活区荒坪空地绿化1.6m5.生活和生产用水工程;6.其他环境问题治理工程:矿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公路及配套工程,文化休闲广场,桥梁维修与新建等。项目总投资为 3000 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及县财政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衡东县金龙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1.2.2建设地点:衡东县甘溪镇金龙矿区相关地段;


1.2.3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建设内容:1)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金龙矿矿区牛达冲溪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石岩嘴尾砂库环境综合整治,高塘冲尾砂库环境综合整治,甘溪镇石岗村矿井涌水治理(银矿冲废水处理站);2)矿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石岩嘴尾矿库右侧高陡边坡治理,金龙矿区塌陷区治理,高塘冲尾矿库治理;3)耕地污染生态修复工程:对矿区周边严格管控类耕地安全利用,场地平整及耕地修复2040亩,其中1145.17亩进行耕地流转和调整种植结构。4)矿区山地修复土地复垦工程:修复矿区土地面积4695亩(恢复林地);改造林区公路绿化9.7km;生活区荒坪空地绿化1.6m5)生活和生产用水工程;6)其他环境问题治理工程:矿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公路及配套工程,文化休闲广场,桥梁维修与新建等。最高投标限价总价:20519002.71;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1.3工期要求:365☑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招标范围:衡东县金龙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银矿冲矿井涌水(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5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号令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


2.5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   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2.8其他要求: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信箱》关于“招标评标办法及成本评审办法有关问题咨询”的第 10 条回复“使用湘建监督〔2021107 号招标,招标时不再对技术负责人个人作出要求,投标文件无需明确到人,评标时不对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审”,故本项目对技术负责人不做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 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1121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212131000(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4-5223796


9.其它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0734-8846545


9.3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确认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电脑、CA证书、网络配置等是否满足不见面开标大厅和澄清答疑、答辩的相应环境,提前配置好浏览器数据及安装好驱动(详见:《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操作手册》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如因投标人电脑设备、CA证书、网络配制等问题导致无法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的后果皆由投标人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东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衡东县洣水镇迎宾路(老法院内);


联系人:曹燕辉;


 话:18974780923


 

招标代理机构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 ;


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王磊、孙煜、周加乐、肖雄;


  0734-851556318674773138


 

2022 11 21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
施工图纸.pdf
注:各投标人,如需参与投标,请使用CA证书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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