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潮宗街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市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长沙市开福区潮宗街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5]593号文批复,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长沙市开福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潮宗街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市规划设计。
2、项目地点:位于长沙市开福区。
3、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开福区,湘江大道以东,营盘路以南,黄兴北路以西,中山西路以北,该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24.78公顷,共有住户5116户,居住人口15644人,涉及建筑面积约34万M2 (不含万达等高层建筑)。本次招标为对潮宗街街区棚户区进行立面改造,完善道路、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规划设计招标。项目总投资额约70000万元。
4、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5、招标范围:通过对现状情况、发展特征、存在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和分析,拿出规划设计的总体目标、整体思路。在整体把握前提下,给出适合地块的总体定位、功能分区、项目策划、业态布局、规划模式、规划方案、及风貌分区。
6、实施周期:项目总实施时间为30日历天。业主将依据建设的需要调整中标单位的服务时间,投标人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和服从。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工作内容
一、建设定位。对项目范围内进行有机棚改,修旧如旧,使改造后的潮宗街更具生命活力和文化底蕴。
二、功能定位。长沙城根、老城记忆、将潮宗街历史文化街区打造成集文化、旅游、娱乐、居住等一体的综合性历史文化商业街区。
三、特色定位。民清风格。同时,将项目范围的建筑分为保护类、拆除类、改造类进行保护或开发,并做好景点的开放工作,为其注入新的活力和养分,集中体现长沙清末民初传统人文风貌的历史文化街区。
四、合理布局。综合考虑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布局、片区特征,划定保护范围界限。确定空间布局、功能分区、绿地系统、交通规划、主要停车场规模与布局、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地下空间规划等。
(二)项目要求
1、合理分区。依照潮宗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初步成果,潮宗街历史文化街区规划范围东起黄兴北路,西至福庆街东侧,南接中山西路,北至营盘路,共24.78公顷(约371.7亩),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建筑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三类保护层次。其中,核心保护区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建设控制地带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环境协调区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
2、有机整治。整个项目特别是核心区将按照有机整治、原貌保护、保护性利用的原则设施,立足现状保留街巷肌理、地名,保持整个区域的建筑风格协调。
(三)成果内容要求
1、项目开发背景与场地现状分析
2、长沙(潮宗街)历史文脉研究
3、案例及相关规划研究
4、项目定位、发展目标、原则
5、历史街区功能策划
6、规划设计总体思路及方法
7、保护界线划定
8、规划结构
9、功能分区图
10、规划总平面图及经济技术指标、
11、拆建分析图
12、交通分析图
13、旅游动线分析图
14、绿地系统规划图
1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6、风貌分区规划
17、高度控制规划
18、色彩控制和材质选择
19、主要区域节点设计
20、总体鸟瞰图及相关表达意向的效果图
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及相应的文字说明。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以及项目规划编制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规划设计单位内设规划设计单位,其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规划设计单位,且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城市市级或省级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
5、项目规划编制负责人需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国家注册规划师资格。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不论是否中标,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投标补偿。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6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 1月 15 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2 月5日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具体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监管部门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