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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教育局:长沙县星沙学校(长沙卫生职院星沙校区)改扩建项目设计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日期: 2022-11-18
一、功能及要求:

保障长沙县星沙学校(长沙卫生职院星沙校区)改扩建项目进度,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



二、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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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

详见磋商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10日内可支付至合同金额的20%;2、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审图后付至合同价的50%;3、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4、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20%,即付至结算价的90%,剩余10%部分应按审计抽审半年期完毕后再结合合同约定支付。

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均应满足建设单位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并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深度要求。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2016]6号)文件,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在投标前进行现场踏勘,以便充分了解项目的现状、地理位置、道路环境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报价的情况,若因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等责任的,采购人不予承担,因此造成的踏勘费用、责任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一旦成交,如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成交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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