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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汉王陵周边地区城市设计及浏阳河、捞刀河河口地区景观风貌研究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1-18
项目名称:
汉王陵周边地区城市设计及浏阳河、捞刀河河口地区景观风貌研究
中标人: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28.8万
招标人: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20422000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汉王陵周边地区城市设计及浏阳河、捞刀河河口地区景观风貌研究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0422000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汉王陵周边地区城市设计及浏阳河、捞刀河河口地区景观风貌研究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1 1288000
 合计金额小写: 12880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贰拾捌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规划范围:
总体研究范围:总体研究范围以主要道路和自然山体、铁路等作为边界。由长沙绕城高速、银杉路、银星路、永通大道、雷锋大道、含光路、银杉路、银盆岭大桥、芙蓉北路和京广线铁路的围合区域,面积约 59 平方公里。
核心设计范围:核心设计范围为汉王陵及周边地区,由银星路、金星北路、西二环、长望路和湘江围合形成的,面积约 10.2 平方公里。
(2)内容与深度:
(一)总体研究范围:
1、综合基础研究:对总体研究范围内的现状自然景观资源、历史人文资源、现状主要观景视点、主要视线廊道等资源进行分析,并解读上位规划相关要求。
2、设计目标:提出汉长沙国王陵遗址公园及其周边区域的总体设计目标与景观格局,构建山水洲城相融合的城市风貌和空间尺度。
3、确定视点与总体设计原则:结合现状自然资源、现状视点和相关规划要求,选取重要视点。结合现状和相关景观风貌的控制要求,从整体空间形态、视线廊道、滨水临山界面、开发强度和建设密度等方面提出总体范围内景观风貌的设计原则。
4、汉王陵周边区域的空间治理:对汉王陵周边区域的现状建设情况进行评估,从空间塑造、用地功能、环境品质和交通组织等层面提出优化策略。
(二)核心设计范围:
1、现状分析:结合基础研究,对核心范围内的历史文化资源、土地利用现状、项目建设情况、整体空间形态及天际线、建筑高度、建筑质量、绿化景观、慢行交通等进行梳理和研判,提出存在的具体问题。
2、景观风貌设计策略结合现状资源、片区特色和保护控制要求,并根据选取的重要视点和视线廊道的要求,提出本片区设计策略。
3、汉王陵周边地区城市设计
(1)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风貌:落实汉王陵遗址公园和北津城遗址的历史文化保护要求,明确遗址周边、谷山山前区域和湘江滨水区域新建建筑和改扩建建筑的建筑空间形态、建筑风格、高度、材质和色彩控制要求,明确该地区的城市风貌总体意向。
(2)重要界面及视线廊道控制:提出片区主要景观轴线、视线廊道、景观节点等风貌要素的详细控制要求。
(3)开敞空间和绿地系统:提出片区内汉王陵遗址、北津城遗址和湘江风光带等重要绿地和开敞空间联通一体、有机衔接的系统构建策略。
(4)交通组织:梳理和优化本区域的外部车行交通、公共交通、慢行交通、停车等,提升片区可达性。考虑潇湘北路、北二环等交通干道对本片区内景观资源分割现状的破解途径。开展区域内部各重要节点之间各类交通一体化衔接规划,提出汉王陵遗址与北津城遗址通过地下交通联通的组织方式。
(5)北津城遗址详细设计:对北二环、银杉路、北津城路、滨江景观道合围范围内的北津城遗址进行空间详细设计。严格保护北津城城墙遗址及相关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环城墙景观风貌格局,研究汉代戍城特色风貌的呈现。对北津城遗址建控地带和环境协调区范围内的建筑提出风貌控制要求。
(6)城市设计控制与引导:从定量化内容(如建筑高度、体量和形态、景观视廊、公共通道、建筑界面等)和定性化内容(如建筑布局、建筑风格、色彩、天际线、街道家具等)方面明确城市设计核心控制要素及其控制要求,形成城市设计图则。
4、实施建议明确治理意见,提出对控规的反馈和修改地块控制指标的意见。制定行动计划,形成景观风貌品质提升项目清单。
(3)合计金额小写:1288000.00元,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贰拾捌万捌仟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10-20 —— 2022-12-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当面提交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86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全部款项的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86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完成项目初步成果并通过审查后支付全部款项的3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57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正式成果通过审查后支付全部款项的20%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57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所有款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深圳燕南支行(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4306612001201500970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成果要求:(一)成果构成设计成果包括设计说明、图纸、附件、图则和管控条文。(二)成果的深度1、设计说明应阐明城市设计编制的背景、理念和思路、主要设计内容及由城市设计转译为地块图则的过程。核心设计范围内设计达到街区层面城市设计深度,北津城遗址范围内达到详细规划深度。2、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图纸)(1)区位分析图(2)资源调研分析图(3)土地利用现状图(4)上位规划分析图(5)城市设计总平面图(6)整体空间形态规划图(7)建筑高度控制图(8)公共开敞空间和绿地系统一体化规划图(9)功能布局结构图(10)交通组织规划图(11)视线廊道、轴线和重要界面规划控制图(12)北津城遗址详细设计图(13)建筑风貌分析图及典型建筑设计引导图(14)城市设计图则(15)其它表现设计意图的相关分析图与效果图3、附件包括基础资料汇编、专题研究、评审纪要、部门意见、公众参与记录、符合入库要求的三维可视化模型等内容。4、图则和管控条文图则中须确定后续规划实施中控制性和引导性内容,说明各控制要素的控制原则和方式。(三)正式成果须提交所有成果及成果演示电子文件光盘 2 张,文本 6 套。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技术服务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3)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及做出较大修改并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重新明确有关事项。(4)甲方变更项目范围、内容和深度等需另行协商重新明确有关事项的,应符合政府采购政策。(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展技术服务工作。(6)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技术服务。如研究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7)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保密管理,乙方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研究成果和涉密数据资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过程中所周知范围内的任何泄露行为,乙方均需负连带责任。(8)规划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因甲方或相关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耽误停顿的,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2)甲方按照合同签订进度,要求乙方提交资料及成果,乙方未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3)乙方项目成果延期交付,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部分的成果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甲方延期提供项目所需资料,每延期一天,乙方顺延交付成果,如果因甲方的延迟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4)需要更改乙方已完成的技术成果内容导致技术工作量增加的,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追加费用,补充协议须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增加工作量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需要更改乙方已完成的技术成果内容导致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无法完成的,乙方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技术服务费,项目技术工作已完成过半的,甲方应全额支付合同款。(5)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技术服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乙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6)因乙方技术原因提交的成果不能通过审查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无条件返工,直至满足要求:返工所造成的技术成本及再次评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确认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合同分数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9楼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0楼
法定代理人: 段宁 法定代理人: 司马晓
委托代理人: 陈鹤影 委托代理人: 黄文钦
电话: 0731-88666229 电话: 13826660156
传真: 0731-88666229 传真: 0755-83788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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