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第五人民医院改扩建(EPC)项目澄清公告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衡南县第五人民医院改扩建(EPC)项目澄清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提问作如下澄清。
问题1:招标文件P139二、投标报价内容及格式处未勾选,投标文件格式£1.建筑安装工程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未勾选,投标时是否不需要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只需填报P138的投标报价汇总报表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为总价报价,不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
问题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分包要求与专用合同条件4.5.2分包要求不一致,请明确该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回复:按专用合同条件4.5.2要求执行。根据招投标法第三十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问题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与专用合同条件4.2履约担保不一致,请明确履约担保金额具体按哪项条款填写?
回复:按专用合同4.2要求执行。
问题4:由于专用合同条件5.1.8中有设计工期的延误条款,请问投标函附录中逾期竣工违约金与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是否按专用合同条款8.7工期延误内容填写即可?
回复:按专用合同条款8.7工期延误内容填写即可。
问题5:请问在投标文件格式中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自评表中材料所在的页码一栏中是否可以填写“/”?
回复:可由投标人自行填写。
澄清回复内容未对招标文件做实质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二、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南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770959。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南县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衡南县车江街道车铜路7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787727311;
招标代理机构: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白云路46号金裕花苑A-D栋113号;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1837342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