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化工原料总公司二期项目设计、勘察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长沙化工原料总公司二期项目设计、勘察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17】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省长沙化工原料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省长沙化工原料总公司二期项目设计、勘察。
2、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500㎡,主要建设包括12栋危险化学品仓库、2栋分装车间和1栋营业大楼,其中仓储建筑面积约12000㎡,拟建总库容约1200m3;分装车间建筑面积约1600㎡;营业大楼建筑面积约1600㎡。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
3、项目地点:位于长沙市望城区铜官街道何桥村。
4、资金来源:自筹及政府补贴。
5、招标范围:
5.1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5.2设计部分: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建设期后服务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6、工期:设计总工期60工作日(含地勘)。中标后2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及地勘;方案设计完成后2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2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含以上)资质。
3、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投标申请人须承担过一个(含)以上总投资额不少于3000万元(或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的化工厂或化工储运项目设计业绩。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或其他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或其他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时间为准。
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化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资质。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岩土工程或工程地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岗位人员。
5、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代替),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6.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6.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6.4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4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五、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六、评标委员会组建
按长住建发【2011】143号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派业主评委1名,其余均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投标人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户
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7、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八、招标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7年4月28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25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
5、开标验证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交由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
十、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综合评估法。
十一、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3、《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