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韶山路、芙蓉路夜景亮化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5】65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现对长沙市韶山路、芙蓉路夜景亮化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长沙市城区韶山路:省委至湘府路,全线长约12.9千米、芙蓉路:八一桥(不含)至湘府路,全线长约11.8千米),包括两条道路沿线两厢楼宇、绿化带、立交桥等实施亮化美化建设,安装景观照明设施。投资估算约18000万元
2、项目名称:长沙市韶山路、芙蓉路夜景亮化建设项目设计。
3、项目地点:湖南长沙市。
4、资金来源:市区财政拨款。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6、招标范围:完成韶山路、芙蓉路夜景亮化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项目设备需求书)及后续服务工作。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设计成果包括:效果图、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本、图纸及相应电子文件。
7、设计周期要求:周期为25天。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下达初步设计批复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申请人具有(满足下面任一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1)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且可承担照明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2)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且可承担照明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3)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为有效)内必须承担过一个造价为2000万元以上的亮化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的以往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和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或风景园林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日至2015年11月15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 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5年10月24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6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携带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携带《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及投标文件参加开标。
4.2开标验证由行政监督人员和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将给予中标候选人第二名、第三名各10万设计补偿费用(税金由被补偿人缴纳)。
八、设计费
招标人将经过长沙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设计费上限值于投标截止日前15天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一、公告发布:本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3、《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