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七水厂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3-1675N310526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第七水厂建设项目已经长发改投资[2016]1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市第七水厂建设项目工程勘察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
2.3建设规模: 本第七水厂供水规模近期20万吨/天(2020年),远期50万吨/天(2030年),远景60万吨/天。本次招标为近期工程建设,工程总投资约8.69亿元。
2.4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厂区及厂外工程的岩土勘察、工程测量。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5勘察周期: 30 日历日(含出正式报告)。
2.6勘察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达到合格。
2.7勘察深度:本项目初步勘察应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详细勘察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所在单位一致]。
3.4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全民所有制单位、事业单位等还未办理社保的单位应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 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即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长住建发[2011]143号文的规定执行。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账户(联合体投标以牵头单位名义提交)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6.3截止时间:2016年 4 月 11 日17:00时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6.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
6.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第七水厂勘察项目”)。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7、报名时间及方式
7.1 报名时间:2016年 4 月 6 日~2016年 4 月 11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
7.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单位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点击网上报名即可,咨询电话:0731-84898622。
8、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8.1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 4 月 12 日 14:00 时整(逾期不予接受资料)
8.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9、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9.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9.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证;
(6)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勘察负责人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全民所有制单位、事业单位等还未办理社保的单位应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注: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123号201室)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2、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3、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李女士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电 话:0731-84516475
邮 箱:4111038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