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一期工程机电系统安装及设备区建筑装修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一期工程机电系统安装及设备区建筑装修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一期工程机电系统安装及设备区建筑装修工程监理项目
2、项目概况: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一期工程起于梅溪湖西站西端,至望城坡站与2号线一期工程对接。线路全长约4.653km,均为地下线,共设4站4区间。在工程起点预留继续西延伸条件。
3、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2号线西延一期工程车站及区间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动力照明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屏蔽门、电扶梯、设备区(含区间)建筑装修工程、35kV牵引变电所及降压变电所、接触网、通信、信号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安装施工工程监理。同时包括本标段监理范围的内容内监理的工作需对(或同)进入监理范围施工的其它承包商、监理及供货商单位的协调。
4、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直到工程质量保证期结束为止,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招标人保留监理服务期调整的权利,服务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监理费用。
5、计划工期:计划电通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计划开始试运行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建设部发《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8、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资金。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2008年以来必须具有一项(含)以上已竣工的以往工程监理经验。以往工程监理经验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含弱电系统、机电系统和供电系统内容的监理业绩(弱电系统、机电系统和供电系统监理内容可在同一个监理合同中体现,也可分别在不同监理合同中体现)。投标人业绩应为其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的;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只有一个在监项目;2008年以来以同等职务承担过一项(含)以上已竣工的城市轨道交通弱电系统或机电系统或供电系统的工程监理经验。不含联合体、分包、港澳台地区及境外承包业绩。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因安全质量问题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5、拟任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9、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10、湖南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入湘登记证。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4日至2014年12月 12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陆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2号线西延机电系统监理。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4年11月19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前15天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2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
4.1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原件资料及投标文件参加。
4.2开标验证时,投标人不能出示以上资料交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的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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