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阳县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批准,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桂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桂阳县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桂阳县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
2.3 建设内容与规模:为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净化农村生活污水,县农业农村局拟对太和镇、黄沙坪街道、正和镇等3个乡镇的15个行政村的部分村组进行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工程内容:分散式联户污水处理设施695座,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19座,其中10m3/d集中污水处理设施4座,20m3/d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1座、30m3/d集中污水处理设施3座、150m3/d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座,相关配套管网工程19处。
2.3.1本项目网管需进村入户,施工单位需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为更好的了解项目情况及施工环境,投标单位在投标前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标段;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质量保修期:工程竣工后,自下达最终验收确认书上的日期起,保修期为一年;
2.7 招标范围:
桂阳县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1标段,含黄沙坪街道柏树村、太和镇清和村、正和镇极乐村、正和镇全义村。(具体详见 1 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桂阳县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2 标段,含正和镇朝阳村上谭组、正和镇朝阳村盘塘组、正镇朝阳村下谭组、正和镇和谐村豆坪自然村、正和镇和谐村上镇、正和镇西水村、正和镇阳山村、正和镇正和村。(具体详见 2 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桂阳县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3 标段,含太和镇潭沙村2组、太和镇潭沙村3组、太和镇溪口村、太和镇长乐村榜山、太和镇长乐村隔水、太和镇芙蓉村下安组、太和镇芙蓉村麻石组。(具体详见 3 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只允许参加3个标段中某一个标段的投标,若存在参加两个及以上标段招标的投标单位,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2.9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5289325.01元; 二标段:¥7955051.06元;三标段:¥6757592.11元。
2.10 招标代理费取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1%计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1.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3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不接受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担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六个月(指2022年5月-2022年10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资信和财务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则提供其银行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近五年(指2017年10月起至2022年9月止)单独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施工的施工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信誉声明函、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任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不接受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担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六个月(指2022年4月-2022年10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
(6)其他要求:
6.1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6.2 该项目1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财兴支行
户名: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子账号:9558831911000044645
6.3 该项目2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财兴支行
户名: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子账号:9558831911000044652
6.4 该项目3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财兴支行
户名: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子账号:9558831911000044660
①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桂阳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标段”(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20个字),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以到账为准。
②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按规定足额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③投标担保形式:采用电子保函,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网上办事系统”,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钮在线选择金融机构出具电子保函,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及选定的金融机构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④电子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每标段。
⑤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2369518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仅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PDF版本招标文件,如需下载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文件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01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开标室(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8. 其他内容
8.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8.2 根据“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三楼开标区将恢复之前的体温检查,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疫工作,健康码、身份证,实行一进一量。
8.3 请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不见面大厅(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本项目的相关事项必须按桂阳县人民政府桂政发[2016]9 号、桂政办发[2018]9 号文件执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www.bidding.hunan.gov.cn)、《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
10.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郴州市农业农村局、桂阳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0735-4470536)的监督。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桂阳县
联 系 人:唐海燕
联系电话:187735204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街道骆仙西路30号(市质量安全监督站院内)3栋1单元101室);
联 系 人:薛威
电 话:18670518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