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岳麓区市场监督局天顶所标准化建设装修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部分土建改造、地面、墙面、天棚装修改造工程、水电及强弱电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未列出的技术规范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见设计文件及施工详图中规定。
除上述技术规范外,若有遗缺,按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行业不全的按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执行。
1.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2.请各投标人根据最新的相关文件通知及标准等编制报价文件。
3.编制依据:
3.1、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
3.2、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0]56号)及其配套解释文件;
3.3、2020年《湖南省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
3.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第一期)>的通知》(湘建价[2022]146号)。
3.5、主要材料价格参照2022年第7月《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预算价、《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2022年第一期材料价格手册》发布的预算价及市场询价。
1、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
2、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由发包人组织验收活动,承包人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七、其他要求:1. 结算方法
该项目以成交金额作为合同暂定金额,在竣工验收后进行按实结算。
1.1 付款人: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办事处
1.2 付款方式:
第一次支付:签订合同后,可支付合同价(暂列金额除外)30%工程款;
第二次支付:办理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价70%的工程款;
第三次支付:工程结算评审后支付结算评审金额97%的工程款;
第四次支付:预留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付清质保金本金。
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市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3 工程变更
1.3.1 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1.3.2 原则上工程施工不允许变更,如需要发生工程变更时,由发包人审核并报有关部门审定后方可变更。
2. 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在12个月审核认可,未办理完结算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发包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3.工程保修
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由承包人承担其责任与义务。
4. 其它:
4.1 其它未尽事宜,应遵照行业标准及国家相关标准与规范,结合磋商文件与本项目施工图纸、设计方案执行。
4.2 供应商在响应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3 人员要求:施工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相关标准配备执行。
4.4 承包人应当保证其为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的所有人员及财产安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方员工、发包方职工、其他第三方等人员),如出现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发包人无关。如发包人或第三方等因此遭受损失的,承包人还应当赔偿发包人或第三方等一切损失。
5.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长沙建设工程仲裁委员会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