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营盘东路浏阳河大桥工程施工监控、成桥动静载实验、健康监测及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2010-09-3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营盘东路浏阳河大桥建设项目已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2010]116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本项目施工监控、成桥动静载实验、健康监测及桩基检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及内容 1、工程概况:长沙市营盘东路浏阳河大桥工程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西起汉城路以东 2、本次招标范围: (1)营盘东路浏阳河桥施工全过程监控; (2)运营期健康监测:埋设线性监测网并测量零周期数据; (3)桩基检测; (4)桥梁动静载试验。 3、监控服务期:自监控试验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证书签发之日为止。 4、评标办法: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或联合体投标 (一)独立法人投标应具备的资质: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投标人具有交通部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并经过年检; 3、投标人近3年内(2007年9月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日)具有1个以上(含1个)大型或大型以上水上桥梁工程施工监控业绩、桥梁定期监测(或健康监测业绩)、成桥荷载试验业绩及桩基检测业绩; 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以上(含)技术职称,3年内(2007年9月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日)具有1个以上(含1个)大型或大型以上水上桥梁工程施工监控业绩;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包括任何形式)对该项目投标;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二) 联合体投标应具备的资质: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均经年检合格; 2、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联合体牵头人、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授权代理人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联合体成员均具有交通部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并经过年检; 4、联合体牵头人近3年内(2007年9月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日)具有1个以上(含1个)大型或大型以上水上桥梁工程施工监控业绩、桥梁定期监测(或健康监测业绩)、成桥荷载试验业绩及桩基检测业绩; 5、满足上述“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中“独立法人投标应具备的资质”中第4条至第6条的要求,但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规定的地方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资料费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 接收单位: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华夏支行营业部 帐 号:800084166502010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长沙建设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6楼 联系人:徐顺娟 联系电话:0731-85226831 传真:0731-85226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