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澳高速长沙黎托段东西辅道(含综合管廊工程)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京港澳高速长沙黎托段东西辅道(含综合管廊工程)工程施工 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 京港澳高速长沙黎托段东西辅道(含综合管廊工程)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高铁新城片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道路工程和综合管廊工程,其中,
(1)道路工程包括东辅道和西辅道,京港澳高速东西辅道均为南北向道路,规划定位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其中东辅道北起栗塘路,南至15号路,全长4280m(K0+000至k4+280)。西辅道北起栗塘路,南至香樟路,全长2440m(K0+000至k2+440)。道路路幅宽度20米。
(2)综合管廊工程
东辅道综合管廊北起劳动东路以北,南至湘府东路,长4.16km(K0+500至k4+660);西辅道综合管廊北起劳动东路以北,南至香樟路,长1.74km(K0+680至k2+420)。其中管廊最大截面为20.72平方米。
2.5 工期要求:540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管廊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相应的市政和城管等一体化配套设施。由各专业部门建设的供水、电力、电信、燃气等官网按要求同步实施。
标段一:东辅道道路工程:K0+000至K2+420,线路全长2.42km。东辅道地下管廊:K0+500至K2+420,全长1.92km。项目投资约21400万元。
标段二:东辅道道路工程:K2+420至K4+280,线路全长1.86km。东辅道地下管廊:K2+420至K4+660,全长2.24km。项目投资约21000万元。
标段三:西辅道道路工程:K0+000至K2+440,线路全长2.44km。西辅道地下管廊:K0+680至K2+420,全长1.74km。项目投资约15900万元。
2.11 其他 【无】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分包、境外承包合同)施工入围工程业绩。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 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标段一、二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5人、安全员5人、质量员4人;标段三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安全员4人、质量员3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书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及境外业绩;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其它要求:本项目同一投标人仅能参与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3.9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
其他资格要求: /。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 长住建发[2014]259号 )中规定的 “ 综合评估法(Ⅰ) ”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1)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1投标保证金金额:各标段均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