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相关标准
二、相关标准:
1、对服务范围内道路两厢进行砍青除杂(每季度一次)。
2、路肩边坡整理(每季度一次),路肩边沟清理(半年一次),疏通路肩边沟积水,清除路基、水沟、边坡等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包括劝阻村民路肩栽种农作物。
3、路障和非公路标志清理(每月一次)。依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效规范非公路标志牌的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每月一次),发现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的损坏和缺失,做好登记和及时上报,做好现有设施的维护。
4、桥涵养护(半年一次)。清理桥梁、涵洞伸缩缝、疏通泄水沟,清理锥坡、桥墩(台)杂草、杂树。
5、对服务范围内道路两厢的行道树地脚枝、树生枝及时进行抹芽,枯枝、病枝及时修剪、去除,树木不发生明显倾斜。
6、不遮挡交通标识(每季度一次);对遮挡标识标牌的绿植进行清除,对倾斜的标牌进行扶正,对缺失的交通标示进行登记及上报。
7、对绿篱、花灌木、草地及时进行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绿化带、树池内无杂草(每季度一次);
8、对现有镇、村级道路行道树、乔木等进行秋冬季刷白和养护(每年一次)。
9、 配合做好黄兴镇路长办巡查相关工作,按月排查上报道路安全隐患(每月一次)。做好日常工作台账及安全隐患台账。
10、对应急情况进行紧急处理;及时快速修补坑槽、松散和翻浆等病害(填写工作派遣单,经现场确认按实际修补面积据实结算,年度单列预算不超过10万元,不计入合同价内。
11、按照县路长制工作要求,加强农村公路日常管护,做到“十无“:接缝裂缝常年无渗水;路面常年无坑槽;标线常年无实效;路肩常年无反坡高草;路基常年无缺口;设施常年无缺损;边沟常年无积水;绿化常年无遮挡;桥梁隧道无失管;未开工路段无弃养。按照“安全、干净、整洁、有序、美观”的工作要求,提供“安、畅、舒、美”的道路环境,提高普通公路的公共服务能力。
三、技术规格:
详见相关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服务期三年,合同一签三年。
服务范围:黄兴镇内县级、镇级、村级道路。
五、服务标准:
1、坚持文明作业,安全作业,礼貌服务。
2、上班必须着标识服,严禁穿高跟鞋、脱鞋及裙装作业,不得喝酒上班。
3、所有服务项目质量必须达到“路长制”要求的标准,确保效果。
4、在迎接上级检查、上级领导来访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在全乡镇范围内处突工作的调度。
5、确保服务范围内群众满意,无投诉。
6、项目服务过程中所需物料、工具、人员工资等由中标人自负,中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工作量配备足够人员、车辆和设备。
7、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签三年,如遇上级政策变化调整,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人就合同事项进行协商。
8、本项目服务期间,中标人团队成员应遵守采购人工作时间要求和工作规定,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及时响应。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长沙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的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或使用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