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垃圾清运设备)采购更正公告(四)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溆财采计(2022)107号
原公告的采购代理编号:坤顺招字(采)2022-03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垃圾清运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8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
序号 |
评标因素 |
权重分 |
评标标准 |
|
1 |
价格 评价项(A1)(30 分) |
30 分 |
投标报价调整(小微企业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监狱企业服务);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值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重要提示: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包含技术参数响应、技术支持等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若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行处罚,且中标无效。 |
||||
2、技术评价项(A2)(64分) |
||||
1 |
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 |
35 分 |
1、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完全响应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5分,非★一般技术参数、规格和要求每有一条负偏离或漏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此项负偏离或漏项评判依据为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项项目所需设备具体技术参数及需求中技术参数非★项)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货物说明一览表或技术规格、参数响应/技术偏离表对应采购需求第二点项目所需设备具体技术参数及需求。要求提供参数公告的以提供车辆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参数页为评审依据,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以检测报告为评审依据。 |
|
2 |
供货方案 |
12分 |
根据供应商的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运输交付、验收 等)进行综合评价: 供货方案具有针对性,根据项目需求情况提出详细、具体、明确的供货流程、供货方式方法、保证货物质量、货物验收,得 12 分; 供货方案较为简单,但基本能符合项目需求,有提出供货流程、供货方式方法的,得 10分; 供货方案存在缺陷,但有提出供货流程、供货方式方法的,得 8 分; 注: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3 |
售后服务方案 |
12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结合售后服务内容及事项(应包含但不限于质量保证措施,维护技术力量配备,应急处理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售后服务方案具有针对性,根据项目需求情况提出详细、具体、明确的质量保证措施,维护技术力量配备,应急处理措施的;得 12分; 售后服务方案较为简单,但基本能符合项目需求,有提出质量保证措施,维护技术力量配备的得 10分; 售后服务方案描述存在缺陷,但有提出质量保证措施,维护技术力量配备的得 8 分; 注: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4 |
培训方案 |
5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具有可行的技术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应包括:(1)培训计划安排(2)所提供设备、产品的原理和技术性能操作维护方法(3)所提供设备、产品的故障排除方法(4)培训人员安排(5)预期培训效果。以上内容提供的计5分,有不完整项或表述错误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3、商务评价项(A3)(6分) |
||||
1 |
业绩 |
6分 |
供应商提供本次项目采购需求所采购的任一货物销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计2分(包含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最多计6分。 |
|
|
优先采购加分 (A优先采购加分) |
价格评价项 |
符合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 5.2 款及 5.4 款,评标时给予以价格折扣: 所投节能、环境、两型产品×价格评审总分值×4%=应加分数 投标总价格=投标报价-(所投小微企业、监狱、残废人产品×10%)=评标价格 |
|
技术评价项 |
符合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 5.4 款,评标时给予以加分: (所投节能产品的价格÷总报价)×技术评审总分值×4%=应加分数 (所投环保产品的价格÷总报价)×技术评审总分值×4%=应加分数 (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总报价)×技术评审总分值×4%= 应加分数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产品政府采购最新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报价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 |
|||
商务评价项 |
两型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最新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总报价)×技术评审总分值×4%= 应加分数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产品政府采购最新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报价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 |
更正为: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
序号 |
评标因素 |
权重分 |
评标标准 |
|
1 |
价格 评价项(A1)(30 分) |
30 分 |
投标报价调整(小微企业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监狱企业服务);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值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重要提示: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包含技术参数响应、技术支持等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若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行处罚,且中标无效。 |
||||
2、技术评价项(A2)(64分) |
||||
1 |
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 |
35 分 |
1、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完全响应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5分,非★一般技术参数、规格和要求每有一条负偏离或漏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此项负偏离或漏项评判依据为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项项目所需设备具体技术参数及需求中技术参数非★项)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货物说明一览表或技术规格、参数响应/技术偏离表对应采购需求第二点项目所需设备具体技术参数及需求。要求提供参数公告的以提供车辆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参数页为评审依据,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以检测报告为评审依据。 |
|
2 |
供货方案 |
12分 |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方案,方案至少包含:(1)供货流程(2)供货方式方法(3)保证货物质量(4)货物验收,提供以上方案的计8分,每有一处缺漏项的扣2分,扣完为止。 2、以上内容有缺漏项的,不得继续进行以下计分;(1)供货方案具有针对性,且完全能符合项目需求的计4分;(2)供货方案存在缺陷,但基本能符合项目需求的计3分;(3)供货方案存在缺陷, 不能符合项目需求的计2分。 注: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3 |
售后服务方案 |
12分 |
1、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至少包含:(1)质量保证措施(2)维护技术力量配备(3)应急处理措施,提供以上方案的计9分,每有一处缺漏项的扣3分,扣完为止。 2、以上内容有缺漏项的,不得继续进行以下计分;(1) 售后服务方案具有针对性,且完全能符合项目需求的计3分;(2)售后服务方案存在缺陷,但基本能符合项目需求的计2分;(3)售后服务方案存在缺陷, 不能符合项目需求的计1分。 注: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4 |
培训方案 |
5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具有可行的技术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应包括:(1)培训计划安排(2)所提供设备、产品的原理和技术性能操作维护方法(3)所提供设备、产品的故障排除方法(4)培训人员安排(5)预期培训效果。以上内容提供的计5分,有不表述错误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3、商务评价项(A3)(6分) |
||||
1 |
业绩 |
6分 |
供应商提供本次项目采购需求所采购的任一货物销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计2分(包含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最多计6分。 |
|
|
优先采购加分 (A优先采购加分) |
价格评价项 |
符合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 5.2 款及 5.4 款,评标时给予以价格折扣: 所投节能、环境、两型产品×价格评审总分值×4%=应加分数 投标总价格=投标报价-(所投小微企业、监狱、残废人产品×10%)=评标价格 |
|
技术评价项 |
符合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 5.4 款,评标时给予以加分: (所投节能产品的价格÷总报价)×技术评审总分值×4%=应加分数 (所投环保产品的价格÷总报价)×技术评审总分值×4%=应加分数 (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总报价)×技术评审总分值×4%= 应加分数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产品政府采购最新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报价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 |
|||
商务评价项 |
两型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最新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总报价)×技术评审总分值×4%= 应加分数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产品政府采购最新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报价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溆浦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地 址:溆浦县
(3)联系人:何先生
(4)电 话:18074505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坤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迎丰中路五溪财富广场1栋721室
(3)联系人:王先生
(4)邮 编:418000
(5)电 话:0745-2733368 18975086220
(6)电子邮箱: 287907247@qq.com
五、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