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名称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㮾梨养老分院勘察设计项目。本项目招标人为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委托,对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㮾梨养老分院项目勘察和设计方案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㮾梨养老分院勘察设计项目。
2、项目概况: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㮾梨养老分院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20000 平方米(其中地下4000平方米);预计工程总投资为8000万元(含老院旧房拆除和拆迁1000万元)。建设单位: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3、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老院内(长沙县㮾梨镇新建路48号)
5、建设规模:长沙市第二社会福利院㮾梨分院拆旧重建养老分院,土地面积18.2亩,地形略欠规则。本项目拟设计总建筑面积约20000 平方米(其中地下4000平方米),床位约450-500张。可设计楼层为六层,原则上每间房2个床位,少部分房间3个床位,设阳台和卫生间。养老区域需设有老人康复活动室、棋牌室,健身房、乒乓球室、阅览室、多媒体KTV室、手工操作室、医生办公室、护士工作站、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音乐心理治疗室、怀旧室、功能认知训练室并设无障碍通道和公共多功能浴室。同时配套医疗区域,设计门诊大厅、药房、化验室、医护办公室、处置室、会议室、活动室等,可参照二级医院标准配置。同时配套有行政管理人员的办公室,后勤食堂等用房,配套设计员工倒班房一栋(4人间),要求能满足200人倒班休息。必须考虑地下人防设施作为地下停车位100个以及消防控制室、弱电控制室以及泵房配电等。建筑风格体现湖湘建筑特色。
6、招标范围:设计方案和勘察招标。设计方案包括总图(平面布局)、单体平立剖图、整体效果图,详尽的文字说明等。后续设计工作由设计方案中标单位实施。
7、设计方案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完成;后续设计工作待设计方案中标后(总图批准后)80天内完成;勘察待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以上资质(含甲级),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国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近五年内(2011年12月至2016年12月)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过一个(含)以上规模不小于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4、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任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其中注册建筑师和注册岩土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以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仅限于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
6.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6.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6.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6.4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7、湖南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企业入湘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3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五、评分标准:技术标占80%,商务标占10%,报价占10%。
六、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七、评标委员会组建
按长住建发【2011】143号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派业主评委1名,其余均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投标人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户
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7、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九、招标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6年12月 17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2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
5、开标验证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交由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
十一、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二、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3、《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