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河水厂提标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已由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备[2022]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新河水厂提标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
2.2项目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路91号
2.3项目概况:新河水厂提质改造工程,占地面积4.8公顷,规划和设计供水规模为30万m3/d,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具体包括:(1)拆除现有食堂、排水泵站、综合加药间、机修仓库;(2)将现有普通快滤池改造为气水反冲洗滤池;将调节池改造为排泥池,上方叠合污泥平衡池及传达室大门;(3)在厂区西侧修建综合楼、PAC投加间、综合加药间,在厂区北侧修建臭氧制备间、调节池、提升泵站及后臭氧池、臭氧活性炭滤池、反冲洗泵房;在厂区东侧修建脱水机房叠合排水池、变配电间及机修仓库、污泥浓缩池。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2697.75万元。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24个月(720日历日);其中初步设计服务期90日历日(合同签订后45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勘察服务期30 日历日,监理服务期720日历日,造价咨询服务期720日历日(合同签订后55日内编制完成招标控制价)。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时间开始计算,至项目结算审核完成为止(含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及测量、现有综合管线探测及复核工作,提交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前期咨询,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提供相关服务,配合委托人进行报建相关工作。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审批的需要。
√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的全过程监理。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等,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法定职责。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资料审核、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等。设计阶段:①施工图预算的编制;②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招标阶段:①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②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③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④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⑤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施工阶段: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②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③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④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⑤协助委托人进行全口径成本分析、风险控制,提出税务统筹及融资方案的建议;⑥材料或设备询价、定价;⑦需要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或分包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或审核;竣工结(决)算阶段:结算资料的整理审核、工程结算的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不要求出具正式报告)。配合完成竣工决算相关工作。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勘察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设计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监理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投标人(含联合成员方)没有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7年11月30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满足以下任意一条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7600万元的自来水厂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的勘察或设计或监理业绩;(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4800万元的自来水厂工程(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的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并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证书上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不得由拟任的勘察、设计、造价、监理负责人兼任,且联合体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外,其他人员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委派。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勘察负责人 1 人、设计负责人 1 人、监理负责人 1人、造价负责人 1 人。(1)拟任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2)拟任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3)拟任监理负责人(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 1 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在有效期内,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根据 2021 年 3 月 24 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4)拟任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咨询单位)名称一致。注:拟任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3.2.7其他要求:(1)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现场监理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参照湘建建[2020]208 号文的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人员,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须明确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无。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11月04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1-2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开福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4558170。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招 标 人:长沙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人民中路 6 号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银杉路31号绿地时代广场5栋2404房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何先生 项目负责人:徐芳芳(项目负责人)、符静波 、吴广
电 话:0731-89602902 电 话:0731-8987075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