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全称): 中共长沙县委宣传部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非常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软件场地授权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20915001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长沙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软件三年场地授权服务,金山办公WPS+云套装+会员,服务时间:三年,总金额小写:1252800元 ,总金额大写:壹佰贰拾伍万贰仟捌佰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2022-10-17 —— 2022-12-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合同生效后5日内,完成软件安装包的设置和管理后台的建立; 3.3.2安装包和序列号后2个工作日开始进行安装; 3.3.3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长沙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机关各单位的办公软件安装; 3.3.4乙方负责安装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湘银支行(湖南非常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8100001239790000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4.1.1合同签订后20日内,支付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4.1.2安装验收后20日内,支付人民币752,800元,大写:柒拾伍万贰仟捌佰元整。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所安装软件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软件标准; 5.2.2能对所有符合安装范围的电脑进行安装,包括Windows和Linux系统等.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安装覆盖率达到100%,每个安装单位提供服务单; 5.3.2每个会员能登录使用,后台能看到相关情况;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负责对各单位进行软件正版化的通知或者培训,告知各单位软件正版化及此次安装服务工作,并要求各个单位配合乙方的工作; 6.2甲方负责联系协调各个单位,统计电脑台数和人员数量,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包括甲方对接人和各个单位对接人等; 6.2甲方对乙方的安装和服务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调整安装路线和时间; 6.3甲方在乙方服务完成后,有权进行抽查; 6.4乙方全权负责长沙县党政机关办公软件的安装工作,提供适合各个操作系统和电脑的办公软件版本,保证安装率达到100%,并对三年授权期内的新增电脑也提供安装服务; 6.5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此次安装服务工作,并在3年内提供软件的升级和相关售后服务,同时提供对应期限内的金山WPS会员服务; 6.6乙方为甲方提供软件正版化的相关培训工作; 6.7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发票。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8%(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3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7.5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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