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福元路片区等排水管道疏浚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HSKSZ2014-01
一、招标条件:
开福区福元路片区等排水管道疏浚改造工程设计招标方案已由开发改发[2013]153号文批复,招标人为长沙市开福区市政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开福区福元路片区等排水管道疏浚改造工程设计;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市开福区;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开福区福元路、大明大道片区、万家丽北路及中山路片区排水管道疏浚改造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000万元;
4、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5、设计周期:中标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服务,详见设计任务书。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 投标人具有下列资质之一: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国家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申请人近3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的设计经验,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4.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证书或给排水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作为补充资料;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5.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单位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21日至2014年3月13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简写:开福区福元路片区等排水管道设计)。
八、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2月2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九、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人是否中标,都不给予投标费用补偿。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4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