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1-5)标段澄清与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回复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6页的暂列金额650000元与电子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额650000.01元不符,暂列金额是否以电子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650000.01元为准?
答:所有标段的暂列金额以电子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为准。
2、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20]208号)中“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配备情况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中应注明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证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信息录入‘湖南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以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信箱》关于“招标评标办法及成本评审办法有关问题咨询”的第10条回复“使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招标,招标时不再对技术负责人个人作出要求,投标文件无需明确到人,评标标时不对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审”。请针对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湘建监督〔2021〕107号最新的解答取消本项目有关于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要求!
答: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湘建监督〔2021〕107号最新的解答取消本项目有关于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在投标阶段实行承诺制。
3、本项目单位工程中的措施项目包含了施工围挡,脚手架工程费,二次搬运费,排水降水费,请问这些费用是否需要报价?
答:不需要报价。
4、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1,投标人在各标段投标总价根据宁财联发【2017】1 号文件规定(不含暂列金)基础上下浮 5%(其中人工费单独再下浮 5%),请问招标控制价是否已下浮?还是需投标时自行计算下浮以后的招标控制价总价?如需自行下浮,人工费投标时如何体现单独再下浮5%? 2.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1,其中暂列金额 650000 元,根据接收的HNZBJ格式文件及工程量清单PDF版本,本项目E.24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显示金额为596330.28,进行取税以后,金额为65000.01元,投标时无法修改该项金额,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1描述金额不符,请问具体以哪个金额为准?
答:①各标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1招标控制价已下浮5%,无须再另外下浮,删除【投标人在各标段投标总价根据宁财联发【2017】1号文件规定(不含暂列金)基础上下浮5%(其中人工费单独再下浮5%)】。②所有标段的暂列金额以电子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为准。
5、本项目图纸已上传至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以上通知敬请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 标 人:宁远县农业农村局 ;
地 址:宁远县新党校;
联 系 人:贺荣华;
电 话:18074675662(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富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213号;
联 系 人:向显辉 ;
电 话:0746-8520337 18974683881(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项目负责人) 。
电子邮箱:1575501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