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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平水稻博物馆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5-04-08
项目名称:
隆平水稻博物馆建设项目施工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9800万

隆平水稻博物馆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平水稻博物馆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30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沙市芙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项目名称:隆平水稻博物馆建设项目施工

②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市隆平新区北靠人民东路,东临京珠高速辅道,南邻长农路

③建设规模:本项目由1栋博物馆主体建筑、1栋博物馆配套用房及1个独立地下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19380.12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3159.96平方米,地下面积6220.16平方米。博物馆主体部分总建筑面积为11743.9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5315.82平方米。同时,在博物馆主体建筑西侧东岸公园内布置一个独立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2320.40平方米。博物馆主体建筑地上二层、地下一层博物馆配套用房地上二层、地下一层独立地下车库为地下一层;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带少数剪力墙。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工程造价约9800万元。

④招标范围:包括隆平水稻博物馆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含室内生活给排水及回用水系统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防排烟系统)、水源地热系统、主体建筑及配套用房的空调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含道路、铺装、室外景观、绿化、挡土墙、室外亮化、室外给排水等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⑤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合格工程,并达到省优质工程奖标准。

⑦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报价按附表61)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执行,且只对总报价评分,分值为100分,权数取值按K4计取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5.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企业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单体公共建筑的以往工程业绩(以往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以往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5.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无在建项目。

   5.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严格执行,即最低配备不少于1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5.6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5.7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或官方查询网站。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5.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5.9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或事故责任被取消投标资格或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5.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⑤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隆平博物馆建设项目”。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48日至2015428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412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8.2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429900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相应开标室,具体房间见大厅大屏幕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11、其他: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入库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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