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核新家园室外附属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湘核新家园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26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南省湘核置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室外附属配套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时代阳光大道246号(仙岭路与时代阳光大道交汇处东南侧)。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净地面积42381.94㎡,景观设计面积33478㎡。
2.4工程造价:约1300万元(具体以最终发布的控制价为准)。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湘核新家园绿化、景观及附属工程施工全部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小区绿化工程、道路、园建、铺装、景观、围墙及小区出入口建设等、给排水、电气照明工程、市政管网工程,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9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
3.4.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4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有效的岗位证书,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4.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资格审查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6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报名时间:从2017年3月13日起至2017年3月17日止,每天9: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4.2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4.3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凭以下报名资料原件报名: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根据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8)施工项目部施工员、质量员的岗位证,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资格审查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10)湖南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提供互联网查询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11)湖南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1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注:1、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2、投标人投标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内容必须和集中资格审查时提交的资料(原件)内容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5.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5.2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即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
5.3评标办法: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综合评估法(Ⅰ)。
6、基本资格审查
6.1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14:30时,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二楼大屏幕。
6.2 基本资格审查人员到场要求:
投标单位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是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6.3投标单位代表人携带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即报名资料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招标人不予受理;如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即报名资料原件)携带不全、与报名时所递交的复印件不一致或所递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等相关情况,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6.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且有可能导致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5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拾伍万元整;
7.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全 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雨花亭支行
账 号:7319 0341 2410 902
7.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0日12:00前,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为准);
7.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湘核新家园室外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于基本资格审查完成后通知各合格投标人。
8.2招标文件发售地址: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湘核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31-8523205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
联 系 人:罗先生 王先生
电 话:0731-85135397、17775896991
传 真:0731-85139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