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经管类专业实训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长沙学院经管类专业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社会【2016】43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和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长沙学院。现对长沙学院经管类专业实训中心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学院经管类专业实训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2、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长发改社会【2016】435号;
3、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长沙学院内);
4、建设项目概况:长沙学院经管类专业实训中心总用地面积约12000㎡,总建筑面积约18200㎡。具体包括经济管理综合实验与实训中心建筑面积约6600㎡、工商管理实验与实训中心建筑面积约4900㎡、旅游管理实验与实训中心建筑面积约3300㎡、公共管理实验与实训中心建筑面积约3000㎡、经济学实验与实训中心建筑面积约400㎡。具体详见本项目建设规划和规划条件书;
5、建设投资额上限:约6774万元(以最终批复的项目概算为准);
6、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拨款和地方财政配套;
7、设计总周期:5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1方案优化阶段:合同生效后10天内完成;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评审通过后20天内完成;
3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0天内完成;
4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8、设计招标范围:依据实训中心使用功能要求,完成长沙学院经管类专业实训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设计及后续按照学校要求的完善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幕墙、强电、弱电、暖通及相关管道、风管设计、给排水、消防、建筑节能、建筑声学、绿色建筑、装饰、室外环境景观以及弱电部分包括的综合布线、电子门禁、有线网络、无线网络、电话、安防监控、会议系统、智能化专项设计、气体灭火等项目设计及其他专项设计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的设计审查及备案文件,初步设计概算文件)。同时需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以及驻守工地的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并承担项目设计周期内涉及到的相关设计评审费用;且需提供按照政府规定所需的相关备选设计文件及资料等。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项目总建筑面积在9000平方米以上(含9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入围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和合同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时间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建设规模的,需出具建设单位证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4月3 日至2018年 5 月 9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sjszbb.com/zbbmh/zbbmh/index.shtml)、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5.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六、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七、投标报价
本项目以优惠率形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按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取:
1、本项目工程设计费优惠率合理报价区间为30%(含)-38 %(含);(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为1.0;不计取附加调整系数;设计费用结算应遵循财政部门制定的评审政策,最终结算以该项目建安工程费为计费基数,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不列入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计费基数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即以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竣工结算金额、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金额和设计人在投标文件中报出的工程总投资估算中的建安工程费金额三者中的最低值为计费基数),以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结论为合同结算价款。
2、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能超出优惠率合理报价区间,否则按废标处理。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为2018年 5月 9日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附件4)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携带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携带《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参加开标。未按上述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和答疑会,投标人如有任何疑问,请于2018年 4月 7日17:00 时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csjszbb.com/zbbmh/zbbmh/index.shtml)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