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写字楼三单元11楼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1-22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宁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1329119 | 1329119 |
委托代理编号:HGZC-CG-2022-31
2.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4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服务行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无
①法定代表人报名时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报名时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凡未报名并办理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报名时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报名时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凡未报名并办理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宁乡沩东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周国求 |
电 话:0731-87841126 |
地 址:宁乡市历经铺街道历经铺村十八组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杨友平 |
电 话:0731-87887809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 |
2022 年11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