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人民医院(采购人名称)的新田县人民医院感控科病区配套设备采购(包1第二次) (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田县人民医院感控科病区配套设备采购(包1第二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新田财采计【2022】062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DXZB-2022-012
4、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601万元;其中包1为306万元;
þ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合同价款的3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包1为90日内(日历日)。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þ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2%,即包1为6万元;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þ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5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新田县人民医院感控科病区配套设备采购(包1第二次) | 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1套 | 306万元 | 306万元 | ¨ | þ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有效的《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格式见附件二),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格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 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需提供(或中标后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需提供(或中标后提供)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2 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 11 月 8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3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持证明资料在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291号印象誉峰1单元1001室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24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3、开标时间:2022年 11 月 24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对应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黄冠杰
2、电话:18707462489(经本人同意公开)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新田县人民医院
(2)地 址:新田县龙泉镇新华西路39号
(3)联系人:唐涛
(4)邮 编:425700
(5)电 话:18075788809(经本人同意公开)
(6)电子邮箱:75814454@qq.com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291号印象誉峰1单元1001室
(3)联系人:黄冠杰
(4)邮 编:425000
(5)电 话:18707462489(经本人同意公开)
(6)电子邮箱:3326436985@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
(2)联系人:
(3)电 话:
(4)电子邮箱:
十二、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入库之后按流程自行获取。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请在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包号”字样)
2:(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后续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数字CA”的投标单位,影响后期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办理地址: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12室。(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须注明“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投标人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二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c 中型c 小型c 微型c
c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