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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樟东路与滨河路互通匝道合围区域绿地及光达泵站配套调蓄水体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6-12-22
项目名称:
香樟东路与滨河路互通匝道合围区域绿地及光达泵站配套调蓄水体建设项目设计。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2万

香樟东路与滨河路互通匝道合围区域绿地及光达泵站配套调蓄水体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香樟东路与滨河路互通匝道合围区域绿地及光达泵站配套调蓄水体建设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资[2016]9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城投国际会展中心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长沙城投国际会展中心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香樟东路与滨河路互通匝道合围区域绿地及光达泵站配套调蓄水体建设项目设计。

    3、建设地点:位于香樟东路与滨河路互通匝道合围区域

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香樟东路与滨河路互通匝道合围区域, 包括调蓄水体总体布置、站内道路、管线综合、交通设施、景观绿化工程、亮化工程、管理用房及其他服务配套设施等;其中容积率0.1,建筑密度5%,建筑控高12米,绿地率90%,总投资约7100万元。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服务工作(包括本项目所需专业的设计及涉及到的所有二次设计工作)等。本次投标技术标须提供设计方案。

  2. 设计工期:设计周期共40天。其中方案设计周期10天,初步设计周期10天,施工图设计周期20天。从方案调整至施工图完成,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甲方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甲方批准计划落实。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湖南省或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5、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企业入湘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一)以独立法人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承担过一个(含)以上入围工程业绩。

    3、入围业绩为: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准)承担过的投资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绿化项目工程设计业绩。入围业绩证明材料以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的时间为准。

     4、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风景园林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本标段中所承担的工作量。

        3、联合体主办方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中的第1、3、4条,同时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承担过一个(含)以上入围工程业绩。

        4、联合体参与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5、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8、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主办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9、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 1 月 22  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主办方递交。

    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8、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9、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招标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7年 1 月 1 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 月 23 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详见投标文件组成)、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主办方)参加的,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投标文件组成))、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和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3. 评标办法

        参照长住建发[2011]143号《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综合评估法。

    九、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投标人不作解释说明。

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香樟东路与滨河路互通匝道合围区域绿地及光达泵站配套调蓄水体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doc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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