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乡市沩水靳江入河排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1-10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事业单位用地 | 宁乡市沩水靳江入河排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 宁乡市沩水靳江入河排口规范化建设项目,位于宁乡市, (一)树立标识牌树立范围:1、以下入河排污口应树立标识牌①位于工业园区外的工业排污口(园区内已有排污口标志及确定已倒闭或不再排水的不需要树立);②污水处理集中设施排污口(已有排污口标识牌的除外);③排污口管径或长度在0.5m及以上且为规模化的水产、畜禽养殖排污口;④港口码头生产废水排污口;⑤直接排放湘江且排污口管径或长度大于1m的排污口;⑥间接排放湘江且排污口管径或长度1.5m的排污口;⑦标牌上的二维码扫码显示内容需与标牌标注内容一致。 (二)标识牌样式要求: ①材料:立柱式和平面固定式标志牌面可选用铝塑板、薄钢板等,表面选用反光贴膜、搪瓷等;立柱选用镀锌圆管等;墩式可选用水泥、石材等。 ②颜色:立柱式和平面固定式标志牌面颜色可选用蓝色、绿色(参考色样附后),图形标志和文字可选用白色;墩式标志牌面可选用材料原色,图形标志和文字颜色选用白色或红色。 ③尺寸:立柱式和平面固定式标志牌面尺寸为长120cm,高80cm;墩式为长60cm,高40cm。 ④单双面:标志牌面统一为单面。 其他按照《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相关要求进行。 3、安装要求: (1)安装效果。安装位置及样式要与周边环境协调、位置醒目。 (2)标志牌选择。建议在偏僻山区、荒野区等不利于监管及公园等景观要求度高的区域选用墩式标识牌,其他区域选用立柱式标识牌。 | 1 | 平方米 | 249981.24 | 249981.24 |
详见磋商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3)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统计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无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 |
联系人:戴承志 |
电 话:15802624242 |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金洲大道交叉口北150米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宛瑄 |
电 话:18674873251 |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566号至雅大厦2302室 |
2022 年10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