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新建项目毛石挡墙及附属项目,位于长沙市天心区,主要内容包括:毛石挡土墙、台地花园等内容。
二、合同工期E.13 单项工程 投标报价 汇总表
工程名称: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原规划名:南塘中学)新建项目毛石挡墙及附属工程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元)
其中:(元)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
暂估价
1
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原规划名:南塘中学)新建项目毛石挡墙及附属工程
2457456.60
83876.15
1.1
毛石挡土墙
2269126.50
76003.77
1.1.1
毛石挡土墙
2269126.50
76003.77
1.1.1.1
毛石挡墙及喷射边坡
2269126.50
76003.77
1.1.1.1.1
挡墙工程
1797664.05
58050.95
1.1.1.1.2
绿化工程
24017.08
555.54
1.1.1.1.3
土石方工程
258172.08
8182.45
1.1.1.1.4
措施项目
189273.29
9214.83
1.1.1.1.4.1
单价措施
189273.29
9214.83
1.2
台地花园
188330.10
7872.38
1.2.1
土建部分
173179.18
7521.77
1.2.2
绿化工程
15150.92
350.61
合计
2457456.60
83876.15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投标报价的汇总。
1、付款方式:
①签订合同后,可支付不超过合同价(暂列金额除外)10%的工程款;办理竣工验收后,可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暂列金额除外)70%的工程款;工程结算评审后,可支付累计不超过结算评审金额97%的工程款;预留结算评审金额3%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成交供应商在保修期内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届满并办理保修终结手续后十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无息)。
②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交请款报告并开具足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③具体付款时间以采购人统一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为准,除采购项目施工费外,采购人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
2、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预决算财评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增加工程量不超过合同价的10%)。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工程变更:
①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②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按照相关文件和学校的相关制度执行。
4、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程款最终须待项目完工后,由采购人委托的财政预决算财评中心进行结算审计,未办理完结算审计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5、验收要求
①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②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材料、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内本工程有任何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修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③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相关部门组织进行验收,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相关部门和成交供应商共同在验收单上签字盖章认可。
④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
⑤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质量保证:
①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以及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②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③质量保修:执行国务院[2000]279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发包人(全称): | 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公章) | 承包人(全称): | 湖南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
组织机构代码: | 12430100MB1J04262K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103058008195F |
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规划东三线与南四线交汇处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东路166号星澜汇雅苑办公楼2栋16层1606号 |
法定代理人: | 徐国鸿 | 法定代理人: | 蒋滔 |
委托代理人: | / | 委托代理人: | / |
电话: | 0731-86396395 | 电话: | 0731-84350277 |
传真: | 0731-86396395 | 传真: | 0731-84350277 |
账号: | 800310927203014 |
开户银行: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