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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黄土塘棚改安置小区及学校、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建筑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5-11-30
项目名称:
芙蓉区黄土塘棚改安置小区及学校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2.2亿

芙蓉区黄土塘棚改安置小区及学校、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建筑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芙蓉区黄土塘棚改安置小区及学校、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建筑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5]4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沙市芙蓉区工务局。现对芙蓉区黄土塘棚改安置小区及学校、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建筑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芙蓉区黄土塘棚改安置小区及学校、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建筑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黄土塘棚改项目东起迎宾路,西至韭菜园路,南临五一路,北达八一路,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2.31亩

3、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2.31亩,净用地面积63.37亩。根据项目规划方案,黄土塘项目征收腾地后拟建规划住宅区22.24亩,地上涉及住宅6栋,房屋建筑面积约79000平方米(其中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1000平方米;规划18班小学及6班幼儿园21.26亩,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规划商业区19.87亩(商业用地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规划公共绿地及市政道路38.94亩;

4、项目工程费用:第一标段总投资约2.2亿元,第二标段总投资约7000万元。

5、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芙蓉区黄土塘棚改安置小区等配套设施建筑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住宅工程各个专业的设计、住宅配套的市政工程设计(综合管网、小区内附属工程设计)]及项目建设期间后续服务工作。

第二标段:芙蓉区黄土塘棚改安置小区的学校、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建筑项目及项目地块内配套的市政道路、公共绿化用地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建设期间后续服务工作。

各标段设计范围包含了各个单体建筑的建筑、电气照明、给排水、消防、空调、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网络信息化、系统集成)、支护等各个专业及总图中的室外景观绿化、亮化工程、道路、综合管线、消防、人防及其附属工程。同时,需提供初步设计阶段概算、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设计成果包括图纸、说明书、工程投资等。

6、设计周期:合同生效后按已确定的方案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完成后2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7、资金来源:自筹。

二、标段划分:二个标段。具体划分详见后附图

    第一标段:项目内安置房、配套市政及附属等工程设计;

第二标段:项目内小学、幼儿园、规划路网、公共绿化用地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1第一标段: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0平方米的住宅小区以往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以往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间为准)。

2.2第二标段: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以往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以往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间为准)。

3.1第一标段: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质,房屋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0平方米的住宅小区以往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作为补充资料;以往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间为准)。

3.2第二标段: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内(以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以项目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以往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原件作为补充资料;以往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注:以上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可为原件或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

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即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1210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一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1月13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第二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30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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