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浏阳市规划设计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浏阳市2022年度耕地恢复年度实施方案技术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20906008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浏阳市2022年度耕地恢复年度实施方案技术服务,合同金额:玖拾柒万壹仟捌佰元整(¥ 971800.00 元);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包括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差旅、食宿、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2022-10-09 —— 2022-12-31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通过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审查(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附表、数据库等。规划成果以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表达。规划文本电子版本提交.pdf格式,规划图件电子版本提交.jpg格式,规划附表电子版本提交.xlsx格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联城支行(浏阳市规划设计院:800083798620019)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887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其中向浏阳市规划设计院(牵头方)支付174924.00元整,向武汉思成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成员方)支付213796.00元整;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15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完成耕地恢复年度实施方案报告及数据库等初步成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其中向浏阳市规划设计院(牵头方)支付131193.00元整,向武汉思成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成员方)支付160347.00元整;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15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经浏阳市政府审定后,报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其中向浏阳市规划设计院(牵头方)支付131193.00元整,向武汉思成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成员方)支付160347.00元整。,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工作范围浏阳市2022年度耕地恢复年度实施方案应在浏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约束和指导下,依据各乡镇耕地保护目标,确定浏阳市各乡镇2022年耕地恢复任务,落实恢复耕地规模与具体点位,耕地恢复图斑不应涉及规划建设占用、林地保护等情况,确保年度耕地恢复目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范围涉及浏阳市全域。(二)耕地恢复实施方案编制的主要任务包括:(1)严格落实长沙市局下达的2022年度浏阳耕地恢复指标任务。(2)立足浏阳市耕地数量和分布现状,分析各乡镇责任目标缺口,并结合浏阳市年度耕地恢复任务得出各乡镇年度恢复任务。(3)统筹考虑浏阳市各乡镇“恢复类”地类情况,对接浏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林地保护规划,明确耕地恢复图斑不应涉及规划建设占用、林地保护等情况。(4)选取恢复地类数据,剔除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十四五重点项目、已批国有及集体用地等规划将占用的部分,剩余部分作为本次可纳入的耕地恢复图斑。(5)按照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依法依规的原则,定向开展耕地功能恢复,合理制定耕地恢复计划,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确定拟纳入今年恢复耕地的地块、位置、规模、面积和范围。注重整体布局优化,注重具体地块提质,对建设违法违规占用及督查整改中涉及的“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图斑实行优先整改恢复。(6)对耕地恢复图斑进行现场勘查,尊重群众意愿,明确政策要求,与村组及利害关系人做好沟通协商工作,确保权属明晰、无争议。(7)编制形成年度耕地恢复实施方案报告成果,对已经达到要求的耕地恢复图斑矢量进行上图工作,形成年度耕地恢复图斑数据库。(三)编制程序编制程序主要包括准备工作、基础研究、方案编制、审查审议等阶段。(1)准备工作。党委、政府统筹协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调研座谈、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培训;同步开展资料收集、确定实施方案底数底图。(2)基础研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组织,规划编制技术单位全程参与,分类分组开展基础研究工作,主要包括各乡镇年度耕地恢复任务研究、恢复地类现状用地分析、规划建设占用与林地保护分析以及耕地恢复实施路径等内容。(3)方案编制。严格落实长沙市局下达的2022年度浏阳耕地恢复指标任务,依据各乡镇耕地保护目标,确定浏阳市各乡镇2022年耕地恢复任务;结合各乡镇实际,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确定拟纳入今年恢复耕地的地块、位置、规模、面积和范围;对恢复图斑的现状用地进行分析,梳理耕地恢复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确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4)审查审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实施方案成果,组织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浏发集团(文旅公司)等相关单位审查实施方案,并报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验收要求:编制成果符合《关于切实稳妥做好“恢复类”地类恢复耕地工作的通知》(长资规发〔2022〕23号)(2022年4月)、《关于加快稳妥推进“恢复类”地类恢复耕地、全力做好2021年度减少耕地整改恢复工作的通知》(2022年5月)以及其他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要求。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土地行业现行标准和规范,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义务: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包括提供和配合获取本项目所需的相关数据、上位国土空间规划阶段成果、近期建设规划阶段成果等各类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因甲方未按时提供资料造成乙方未能按期提交设计成果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组织审查会及时对乙方所提交的规划思路、规划方案和其它书面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 3.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4.及时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规划要求,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2.乙方应保证各个阶段成果的质量,并根据甲方要求积极参加成果汇报工作; 3.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或第三方披露、转让甲方提交的资料文件和图件等; 4.乙方应尽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时间,甲方应该在付款、反馈意见等环节予以配合。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规划设计返工且返工费达到或超过合同价款的30%时,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规划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不足或等于一半时,按该阶段规划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规划设计费的全部支付。同时,乙方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3、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延迟支付规划设计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偿付拖欠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且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4、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成果时,须征得乙方同意。5、乙方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规划设计错误造成的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规划设计费。6、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成果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核减该项目应收规划设计费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7、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预付的所有款项外,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有关资料。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本条前款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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