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科中心综合楼及附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沙市中心医院胸科中心综合楼及附楼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2012】632号、长发改【2013】5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长沙市中心医院内;
②建设规模:包括主楼和附楼各一栋,总建筑面积约为18761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约10255.6平方米,设计地上七层,附楼建筑面积约5261平方米,设计地上四层,主楼和附楼设计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约3244.4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为9650.22万元,其中工程概算投资约为7678.69万元。
③招标范围:
基础工程(包括土方工程、地下室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二次装修、消防工程、弱电系统、水电安装工程、空调系统、热水系统、电梯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项目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④资金来源:自筹和银行贷款
⑤计划工期:360天;
⑥质量标准:合格;
⑦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按照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的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的综合评估法(I)执行,报价评定按附表5(1)进行,且只评总价,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权数取值按K3计取。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信誉较好。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质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近三年须具备一个以上(含一个)建安造价4500万余以上(含4500万元)的非住宅类房屋建筑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房屋建筑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5)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符合湘建建【2010】109号文的规定,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6)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3年7月至2013年9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7)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投标前须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供《入长施工登记证》。
(8)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如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企业和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
①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将投标保证金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潇湘支行],账号[43001792061059778899]
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③开标时查验银行到账单,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转账时一定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中心医院胸科中心施工”,未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而导致无法查实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7、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15 日至2013年11月4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①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3年 10 月 19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1 月4日上午9:00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1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未涉及的投标人信息,则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