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卉路道路工程(第二标段)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卉路道路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2013]2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建设地点:本道路工程位于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
②建设规模:本道路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路幅宽度30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基层采用三合料,人行道采用人行道彩板,排水采用雨、污水分流排水体制,设计车速40km/h,标段划分为三个标段,第一、二标段起于圭白路,终于比亚迪路,全长1189.87m,第三标段起于新韶山路,终于天心园区干道,全长约560m。本次招标内容为花卉路道路工程第二标段。
③标段划分:
第二标段桩号为K0+914.46~K1+189.872,与京珠高速及李家塘互通立交G、F、H匝道相交采用下穿立交形式和“钢盾钩”顶进式施工,下穿京珠高速为双孔,单孔净尺寸为12.5米X4.5米,建安造价约为6000万元;
④招标范围:
花卉路的土石方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绿化、路灯亮化工程和交通设施工程等施工图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具体的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
⑤资金来源:自筹和银行贷款
⑥计划工期:240天;
⑦质量标准:合格;
⑧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279号令;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按照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的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的综合评估法(I)执行,报价评定按附表5(1)进行,且只评总价,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权数取值按K3计取。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信誉较好。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内至少具有1个中标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下穿高速公路类似施工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为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在该公告发布前36个月内。投标人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质。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符合湘建建【2010】109号文的规定,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6)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3年11月至2014年0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7)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供《入长施工登记证》。
(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提供官方查询网址或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企业和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捌拾万元(80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6.3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6.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转账时一定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花卉路道路工程第 标段”,未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而导致无法查实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7、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2月12 日至2014年03月5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①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 02 月 16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3 月5日上午9:00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1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