圭塘河生态景观区(湘府中路-香樟路)景观工程一期监理补充通知
2012-07-23
各投标人: 圭塘河生态景观区(湘府中路~香樟路)一期景观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改为2012年8月8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 建设地点:雨花区圭塘河河畔香樟路-木莲路(K0+000~K0+700) 3、 项目概况:圭塘河生态景观区一期工程图纸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照明工程、河道湿地治理工程、标识标牌工程、安装工程、桥梁工程(最大单跨26米,长约72米)及其它一期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其中房建地下室约3280平方米,园林景观面积约10.6万平方米(含水域面积); 4、 招标范围:圭塘河生态景观区一期工程图纸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照明工程、河道湿地治理工程、标识标牌工程、安装工程、桥染工程及其它一期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其中房建地下室约3280平方米,园林景观面积约10.6万平方米(含水域面积)等各单项单位工程的建设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5、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9月; 6、 履约担保:中标人需提供履约担保,采用现金形式,金额为合同价的10%; 7、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收费标准计取,按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8、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要求提供本年度3个月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9、 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组成中(一)、投标函第1条修改为: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期间竣工,负责整个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缺陷阶段监理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以及组织协调等工作,并且同意最终监理服务费结算按长沙市雨花区财政评审中心及审计局出具的结论执行。 10、 评标办法中相关说明修改如下: (1)权数取值表:
备注: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各评标因素的具体权数取值,各评标因素的具体权数之和应等于1。 (2)信誉评审计分表中备注1、类似工程定义:本项目类似工程是指规模为3000万元以上专业相近的市政工程。 11、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中专用条件修改见附件1。(附件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 招 标 人:长沙雨花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