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工业集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A区一期(创业孵化中心项目)EPC(招标项目及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娄星工业集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A区一期(创业孵化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娄星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2 1 0 6 - 4 3 1 3 0 2 - 0 4 - 0 1 - 9 8 4 5 3 2,项目业主为娄底市娄星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土建工程及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为42003.5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娄星工业集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A区一期(创业孵化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娄底市娄星产业开发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用地面积86737.83 ㎡,总建筑面积172405.14㎡。 由1 栋六层配套用房、8 栋五层厂房建筑组成。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6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620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娄星工业集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A区一期(创业孵化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的设计、前期报建报批审查工作、报建、采购和安装、施工、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修复及保修:土石方工程、基坑和边坡支护工程、总图道路工程、总图综合管网工程、总图园林景观绿化(含亮化工程)、总图围墙垃圾站等附属配套工程及总图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筑工程(含节能)、结构工程、绿色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包括弱电智能化、强电、给水、排水、防化、暖通、设备等)内容,以及包括配合发包人进行分户移交、各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手续办理,竣工资料向档案馆的移交及费用交纳、协调处理周边及社会政府关系等。以上所述的工程承包内容及介绍只是概括的,承包人应认真研究发包人要求、设计要求、设计基础资料、项目清单及有关文件、图纸,从而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内容。以上未仔细明确但设计要求及初步设计图纸范围所涵盖的全部工程亦属本工程承包的范围。 设计范围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BIM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绿色建筑专家评审及绿色建筑标识、审查、办理等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施工现场管理服务等配合工作)。设计标准符合本设计任务书及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设计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要求以及政府审查部门审查要求。各楼座采用的技术措施、建设标准应统一。相同面积户型设计标准、户型大样(包括管线敷设、开关插座、配电箱、用水器具等)须完全一致。平面布局相同的单体,如地质条件不同,除基础结构设计外,其他各专业设计应统一;如地质条件相同,各专业设计应完全相同。 采购范围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电气设备、电梯、给排水设备及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材料及第三方服务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施工范围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服务。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中的施工任务以及场地准备及单位临时设施等内容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1.5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施工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其中未注明保修期限的项目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之日起2年。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无。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即日起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星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电话0738-8266398。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技术咨询联系方式:CA、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宋工(电话 0738-6371187 QQ363402487),清单技术支持:王工(电话17773881515 QQ179983564)。
9.2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9.2.1 各潜在投标人提问或质疑的方式 :以word文档匿名发至招标人授权的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联系电子邮箱( hyy@hongyuyang.com.cn);
9.2.2 疫情期间特别要求:疫情期间参加本项目开评标现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不超过37.3°C,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系统查询为绿码,外市人员还需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娄后24小时内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同时近14天内没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没有封控管控区旅居史、没有与阳性检测者轨迹交叉或者有共同暴露史,否则将不能进入交易场所。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该项目需要延期的,将另行通知。
招 标 人:娄底市娄星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娄星产业开发区;
联 系 人:聂先生;
电 话:0738-83500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国际创富中心 1 栋 601;
联 系 人:李昊洋(项目负责人);
电 话:17377996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