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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黄兴镇2022年和2023年度动物检疫工作服务外包项目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0-25
项目名称:
黄兴镇2022年和2023年度动物检疫工作服务外包项目
中标人:
湖南鑫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39.68万
招标人:
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CS-20220830008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鑫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黄兴镇2022年和2023年度动物检疫工作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20830008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黄兴镇2022和2023年度动物检疫工作服务外包项目 其他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1 1396800
 合计金额小写: 13968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金额:总价13968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含税价,本项目服务期为二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10-25 —— 2024-10-24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动物无害化处理操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统一管理和调度,扎实做好动物检疫协助的各项工作。

2、乙方要认真做好各项(类)工作的档案、台账、报表等。档案、台帐、报表的填写必须规范、齐全,所有数据必须真实有效,并按时报送甲方分管人员,乙方的资料至少保存2年以上。

3、乙方要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上级拨付的资金要严格专款专用,做到账务清楚。乙方要按照要求、按时、足额给员工购买社保。

4、乙方要积极主动完成甲方交给的所有工作任务并主动接受各级的监督检查,在工作开展的同时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5、常规动物检疫工作所必要的消毒药品和消毒设备以及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行采购、使用和保管维护。

6、乙方要加强动物协检人员队伍建设,经常性组织对动物协检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如有师资方面的需求,可以向甲方请示协调。

(一)动物检疫

申报点:

1、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入场(库)前的查验:核对证物是否相符(品名、数量、产地、批次、包装等)、票证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来自非疫区;按比例对入场(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表面进行视检;如实录入系统平台等。

2、动物及动物产品入场(库)后到出场(库)前的生物安全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管。对应激死亡的活畜禽进行解剖检验,报官方兽医鉴定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3、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场(库)前的检疫申报受理以及查验核对;按照程序要求核对证物是否相符(品名、数量、产地、批次、包装等)、记录并上传现场资料、加施检疫标识、报送官方兽医审核后依法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对检疫结果负责。

4、对入(出)场(库)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报官方兽医依法依程序对其进行就地封存并采样送检。由官方兽医根据检验结果对其进行补检或无害化处理。督促屠宰场对屠宰后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产地检疫:

乙方严格执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密切关注系统平台上的申报信息,及时审核。到现场临栏舍依法依规定检疫,做好血样或尿样检测,并将数据上传系统平台,核对运输车辆是否备案、合格,报送官方兽医审核后依法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对检疫结果负责。

(二)动物疫情测报

1、乙方密切关注镇域内的动物疫病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镇政府汇报,突发性重大动物疫情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甲方。

2、乙方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更不得越级上报。

3、乙方积极配合各级动物疫控部门对各场(库)按照规定进行采样送检。

4、乙方督促各场(库)执行生物安全防控以及执行“1110”制度(每日一清洗,每周一消毒,每月一休市,确保动物疫病零发生)。

(三)动物无害化处理

1、乙方在非紧急、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处置的情况下,用于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消毒药品和消毒设施设备以及防护用品由乙方采购、使用和保管维护。

2、乙方在实施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过程中应做好自身防护,严格执行消毒程序,并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通知县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转运处理。如达不到转运条件(高度腐败、数量过少等),必须就地深埋处理,涉及到聘请人工和租用挖机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接到动物无害化处理的通知时,应先与现场所在村组通报情况,请求配合协调,涉及就地无害化处理的,必须由村组协调指定无害化处理场地,且需满足处理条件。如有必要可以汇报给甲方,进行工作协调。

(四)其他工作

乙方积极主动完成甲方交给的与动物检疫、检疫相关的工作。

(五)乙方对在动物检疫申报点外开展的紧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流调、采样、处置等工作,不属于本次服务外包内容,若甲方要求乙方参与时,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甲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给予合理补助,对于甲方的合理补助金额乙方承诺不提出异议。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甲方次月10日前组织考核(详见考核标准),根据考核验收情况,拨付上月工作经费,由乙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后,甲方支付上月应付服务费给乙方。支付合同款项时,甲方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等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榔梨支行(湖南鑫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80025644560801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动物无害化处理操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统一管理和调度,扎实做好动物检疫协助的各项工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长沙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的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或使用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乙方工作行使检验权监督权,有权审核乙方的年度管理计划,有权对其检疫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及时书面反馈结果并达到甲方要求。

2、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对合同价款按时付款义务。

3、在检疫工作实施过程中,有权对不称职的养护人员要求撤换,乙方应予以接受并更换

4、无论何时均不对乙方的设备、临时设施和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应根据动物检疫相关标准,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动物检疫工作

2、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任何部分分包或转包,也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作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本项目所需临时设施用房等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格内,甲方不提供服务人员住宿、食堂等。乙方应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妥善解决好服务人员住宿、餐饮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4乙方应及时提出生产用水、用电申请,经批准后在甲方提供的水、电设置点装表计量,其水、电设置点位置的维护、管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服务期内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技术资料和其它任何敏感信息。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损失或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乙方须对委派到本项目地点进行动物检疫工作的员工要进行深度专业培训,培养支具备良好服务意识和专业技术的员工队伍,为本合同的履行提供可靠保证。

7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必须及时作出有效响应

8乙方承诺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会保险,不拖欠工人工资,并保证优先保障工人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本项目涉及的工人工资。每月须编制工人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于每月底将上月经工人签名的工资清单提交甲方备查,并作为下一期请款的前提条件。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以实际损失赔偿。除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况外,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经甲方提出意见后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4、本合同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致使合同解除的,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以实际损失赔偿。

7.5、乙方在承包期间,按《甲方2022和2023年度动物检疫工作服务考核评价验收卡》接受考核,每月计算一次考核结果,扣款金额10000元以下为合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为不合格。有一个月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对承包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两个季度被评定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无条件退场,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甲方2022和2023年度动物检疫工作服务考核评价验收卡

考核对象:

分类

序号

评价内容

处罚情况

扣款金额(元)

考评评价

人员管理

1

乙方须严格按甲方的要求(如:1、专业技术人员或有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2、原动物防疫站防检人员)招聘人员,工作人员必须得到甲方(市场方)的认可,未按要求招聘每项每人次扣500元

2

乙方对新招聘人员进行思想素质、职业技能、安全防范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无培训及培训不合格每人次扣500元

日常管理

1

乙方负责在申报点的动物检疫工作,如有举报工作不到位或未及时审核的扣2000元/次

2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临时任务的的调度指挥。对于不服从调度指挥的行为扣1000元/次。

3

在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收集、处置、转运、暂存过程,防护未到位每次扣500元。暂存点每周彻底消毒一次,重大动物疫情疫情期间按相关文件执行,未到位每次扣4000元。受污染场地、收集车辆及相关用具在收集前和处理后必须现场消毒,一次性防护用品做无害化处理,未到位每次扣1000元

4

运输过程中,由于乙方的主要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影响每次扣2000元

工作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

1

及时情况:每次都能按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的,按每件次扣1000元

2

纪律要求:严格遵循动物检疫各项操作规程,出现错误每次扣500元

3

投诉指标:工作人员被投诉一次,按每次扣1000元;一个月内被投诉三次及以上的,扣5000元

服务保障

1

工作时间人员必须在岗,查岗人员未到位每次扣200元。收集、暂存、消毒、转运、统计、值班等记录完善,记录缺失、错误、记录不及时每次每项1000元,记录资料丢失扣5000元。防护用品质量达标,数量储备能满足工作需要,质量不达标每项扣2000元,储备数量不足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每次扣2000元

其它要求

1

乙方不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调度或不配合其他工作的,不保管好票证造成遗失、污损的,将动物防疫、检疫专用工具、标识转借给他人使用的,每出现一次甲方将扣发乙方工作经费1万元;出现两次以上,甲方有权权拒绝支付剩余工作经费并解除服务外包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2

乙方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技术操作规程等造成责任事故(疫情扩散、集体上访投诉、重大舆情、安全事故等),一切后果都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工作经费并解除服务外包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

乙方的协检员不按规定“隔山开证、不检疫就出证、买卖票证、涉利出证、非检疫人员开证的”等违法行为,坚决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外,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公司剩余工作经费并解除服务外包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甲方将扣发乙方1000元并限期整改到位:

档案、台帐、报表等记录填写不规范、不齐全、数据不详实有效的;不按时报送调查统计等数据的;发现的问题没有限时整改到位的;协检人员不按时到岗的。

扣款金额合计

主管部门 意见

签字或签章:

业主单位 意见

签字或签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兴镇接架岭社区新城景苑2栋3单元1911号
法定代理人: 朱峰 法定代理人: 黄练
委托代理人: 张焰洪 委托代理人: 黄练
电话: 0731-86880027 电话: 0731-86889098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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