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湄水河支流(伏口至良响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EPC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涟源市湄水河支流(伏口至良响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已由 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涟源市湄水河支流(伏口至良响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涟发改审〔2021〕100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及自筹 ,招标人为 涟源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涟源市湄水河支流(伏口至良响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EPC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涟源市湄水河支流(伏口至良响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涟源市湄水河支流伏口至良响段,位于涟源市伏口镇西北方向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功能、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湄江河支流(伏口至良响段)治理长度4km,其中湄江河汇合口至金龙桥为生态护案及清淤段,长0.47km,金龙桥至良响电站段为清淤段,长3.53km;(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金额为579.38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河道水环境综合工程 ;
(2)招标范围和内容: 该项目的技施设计、施工及所有主体及临时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填写,并列明本次招标范围及发包阶段)
2.5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 ;施工工期要求为 12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达到技施设计阶段设计标准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工程”的标准。
2.7 其他要求: / 。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①设计资质条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 5 (年限必须是5年及以上) 年内(指 2017 年 10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 专业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均经年检合格;
(2)联合体由不超过 2 个独立法人组成,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担任。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双方都产生约束力。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 / 。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0时止(北京时间)在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人须先在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 )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 CA、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宋工(电话:0738-6371187 QQ: 363402487)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发布,投标人在自行下载。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 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1 月14日 09 时 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
平台(网址: 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政务中心)四楼,详见大厅显示屏)(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涟源市水利局 ,电话: 0738-6372128 。
(1)招 标 人:涟源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南省娄底市高新区涟商总部大厦
联 系 人: 吴向军
电 话: 13875497070
(2)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819号万坤图商业广场1幢28层2-2803室
联 系 人: 李 强
电 话: 184 7386 7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