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项目一期(第二次)货物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类似业绩的考核要求中验收资料为勾选错误,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资格要求的类似业绩及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评审标准的具体描述为准,验收资料不做类似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修改、澄清公告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当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澄清公告不一致时,以本次修改、澄清公告为准。
招 标 人: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永州市城投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