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校园提质改造项目施工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条款2.7报价依据及说明:(4)2014年第1期《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材料预算价,预算价格缺项材料参照市场平均价,但投标报价不能低于企业成本价。现修改为:(4)2014年第2期《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材料预算价,预算价格缺项材料参照市场平均价,但投标报价不能低于企业成本价。
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条款2.9公示的招标报价上限值中不可预见费按工程总造价的5%计取,上限值中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投标人必须按公示金额进入报价,不得优惠,否则投标报价计零分。修改为:2.9公示的招标报价上限值中不可预见费按工程总造价的8%计取,上限值中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投标人必须按公示金额进入报价,不得优惠,否则投标报价计零分。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补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长沙麓山国际实验学校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