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法院古丈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与配套装修(包1)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1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2]001986号-1 |
采购人(全称):古丈县人民法院(甲方) |
供应商(全称):湖南恒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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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合同名称:古丈县人民法院古丈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与配套装修(包1)合同 |
2、采购项目名称:古丈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与配套装修 |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001986号 |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5、项目内容:古丈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与配套装修工程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改建、装修、水电、网络、空调、照明设施等(详见设计图纸及预算审定报告) 项目经理:何银洋。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1619673.39 |
大写: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B010402-业务用房施工 | 湖南恒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古丈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与配套装修 | 否 | | | 1 | 次 | 1619673.39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10月21日,履行期限:45天。 |
地点:古丈县人民法院 |
方式:按合同约定方式履行 |
四、付款 |
1、(1)项目人员、设备进场,采购人支付给乙方工程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2)竣工后,工程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财评审计前支付至合同总额的75%;(3)经省财政厅财评中心结算审计后,甲方15日内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审定总价款的97%;(4)预留结算审定总价款的3%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若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全部质保金。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七、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2-10-20生效。 |
八、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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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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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主体 |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李智伟 | 法定代表人:胡志伟 | 委托代理人:吴志华 | 委托代理人:何银洋 | 电 话:13574317601 | 电 话:0730-5999158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大众南路建行办公大楼五楼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汨罗支行 | | 帐 号:430501667686000002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