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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江背镇江背社区五七组地面塌陷坑治理设计(勘查)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0-21
项目名称: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江背镇江背社区五七组地面塌陷坑治理设计(勘查)采购项目
中标人:
湖南省水工环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62.78万
招标人: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CS-202208260028-1
发包人(全称):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甲方)
承包人(全称):  湖南省水工环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江背镇江背社区五七组地面塌陷坑治理设计(勘查)采购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江背镇江背社区五七组地面塌陷坑治理设计(勘查)采购项目  
(2)工程地点:长沙县江背镇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程内容:治理工程勘查:测量,工程地质调绘,钻探,物探,室内试验等;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本次应急治理工程以避免塌陷坑处再次发生塌陷为目标。勘查范围主要为塌陷坑及其周边,面积约0.01 km2;应急治理范围主要为地面塌陷坑及其下部采空区,面积约3400m2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2-10-21
计划竣工日期:2022-11-20
工期总日历天数:30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应急治理工程的勘查方法及设计手段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程规范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627794.18

采购预算价为636063.00元,报价形式采用单价优惠率报价,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基础上进行优惠率报价,中标优惠率为1.30%,中标价为636063.00*(1-1.30%)=627794.18元。


2.付款方式及验收:


(1)付款方式:提交初步成果,并经评审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40%;成果结论经论证修改之后,提交正式成果,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20%,即付至评审审定金额的90%,剩余10%在项目工程验收后,结合合同及县内文件政策规定支付。(凭承包人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

(2)验收要求:


a.物探技术报告(应包括任务依据及目的要求、地形地质概况及地球物理特征、数据采集、资料处理、资料解释以及结论与建议等内容,含文本、图件)。

b.《长沙县背镇江背社区五七组地面塌陷坑治理设计(勘查)成果报告》(含文本、图件)。

备注:文本、图件数量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3)验收方式

a.由发包人邀请专家进行成果评审,评审合格、修改完善后成果结论、完成监测三项内容作为验收通过的标准。

b.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其他说明:

(1)工作任务

a.系统收集治理区气象、水文、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构造、矿山开采历史等方面资料。

b.采用有效勘查方法,查明塌陷区地质环境条件、塌陷历史、塌陷成因、变形特征、危害特征等;综合分析塌陷机理,预测其发展趋势。

c.基本查明地面塌陷区采空区空间分布情况、顶底板岩土体特征等,对其稳定性进行评价;提供岩土体力学参数;为地面塌陷应急治理设计提供地质依据。

d.提供科学可行、经济有效的地面塌陷应急治理设计方案。

(2)项目要求

a.技术要求:承包人必须提供有详细、明确、有针对性的技术方案,内容应包括拟采用的调查手段、勘查方法等。

b.售后服务要求:承包人必须提供反应及时、技术力量保证的售后服务。


(3)服务要求:项目售后服务期:项目成果交付后至项目工程验收,承包人应响应发包人对项目技术成果的相关服务要求及后续相关服务要求。

(4)技术支持及其他要求

a.本招标文件所拟订的技术条款为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书性能和功能应不低于本文件条款的要求及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b.承包人所使用的技术、资料和软件等方面发生侵权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发包人无关,应由承包人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发包人的利益。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有关文档、数据和技术资料具有独家使用权,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随意复制或使用。

(5)技术支持及其他要求承包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响应,承包人应在中标后按发包人通知的时间将评审标准相关的证书及证明材料等提供给发包人核查,如查有虚假,则上报财政主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取消中标资格,接受相应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未在发包人通知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则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人自行承担。

(6)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承包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人员的工资、补贴、食宿、交通、社保、保险,项目评审专家费、管理费、财务费、税费、利润、疫情防控物资费等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服务实施中发现存在任何遗漏,均由承包人免费提供,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中标单位应遵守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在项目实施期间造成的人身与财物安全事故和损失,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9)项目技术依据及技术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b.《工程测绘基本技术要求》(GB/T 35641-2017

c.《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数字化规范》(GB/T 17160-2008

d.《地质灾害勘查与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手册》(地质出版社20098月)

e.《地质灾害调查技术要求(150000)》(DD 2019-08

f.《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技术指南》(试行)(T/CAGHP030-2018

g.《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比例尺150000(GB/T 1415893)

h.《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GB127192021

i.《岩溶地面塌陷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试行)(T/CAGHP 076-2020

j.《电阻率剖面法技术规程》(DZ/T 00732016

k.《电阻率测深法技术规程》(DZ/T 00722020

l.《物化探工程测量规范》(DZ/T 0153-2014

m.《地面磁性源瞬变电磁法技术规程》(DZ/T 0187-2016

n.《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o.《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2013

p.《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 2019





3.合同价格形式:本项目服务费结算均按实调整并执行中标优惠率。结算金额=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长财评综[2022]14号《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工程建设其他费计费指南》的计费标准计算出勘察费控制价×(1-投标优惠率)。
4.付款人: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5.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付款期限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
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6.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逾期利息: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陈鼎、AY135200256、A08191000000001693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长沙县江背镇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十二、其他条款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人(全称):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公章)承包人(全称):湖南省水工环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11430121006154465D组织机构代码:914300007073078666
地址: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地址:万家丽南路二段898号湖南地质大厦
法定代理人:周创法定代理人:陈艳叶
委托代理人:王斯杰委托代理人:周杰
电话:0731-84012355电话:0731-89862604
传真:0731-84011933传真:0731-89862602


账号:1805140104000038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沙高云支行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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